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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致力提高雇员对预防筋肌劳损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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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工处的统计数字,近两年,本地雇员因提举或搬运物件受伤而导致失去工作能力连续三日以上的个案有回升趋势,由二○○三年的7,800多宗,上升至二○○五年的8,400宗,同期涉及背伤的个案亦由约3,900宗增加至4,000多宗。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张建宗今日(十二月三日)在「职业健康嘉年华」暨「保背大行动2006」开幕仪式上,提及上述的职业伤亡统计数字,并对有关数字的回升表示关注。

  张建宗说:「随着近年香港经济复苏,就业人数增加,职业伤亡数字较二○○三年爆发『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期间稍为回升,这是可以理解的。」

  他续说:「但我们绝对不能因此掉以轻心,因为任何工伤意外,对雇主、雇员,以至整个社会,均会造成全输局面,更要付出沉重代价。」

  这些多重损失,在背伤个案来说,影响尤其明显。劳工处录得因背伤而引致业界损失的工作日平均多达32日,比其他工伤意外引致损失的工作日数多11%,而12%的背伤个案更引致损失超过60个工作日。故此,劳工处一直透过立法、执法及宣传推广工作,以减少职业意外发生,保障雇员的职业安全健康。

  在法例方面,《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订明,雇主须在合理而切实可行的范围内,确保其雇员的工作安全及健康。为了减低员工在进行体力处理操作时受伤的风险,法例规定这类工作的负责人必须评估操作涉及的危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及为雇员提供充足的训练。

  为确保雇主及雇员遵守有关法例,劳工处定期派员到不同的工作场所采取执法行动。劳工处今年加强巡查酒楼食肆,确保负责人采取足够及适当的预防措施,以减低饮食业员工因体力劳动而引致筋肌劳损的风险,在今年首九个月,共作出398次巡查,发出七张敦促改善通知书及55封警告信。

  此外,为保障需要长时间使用显示屏幕设备的雇员,避免他们因工作姿势不正确而导致肌骨骼疾病,如腰背痛,《职业安全及健康(显示屏幕设备)规例》规定,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必须为其雇员的工作间进行危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工作间适合雇员,以及为雇员提供相关的训练;雇员亦须遵守有关的预防措施。

  张建宗说:「在巡查使用显示屏幕设备的工作间方面,今年首九个月,我们进行了272次视察,发出69次书面警告,以及14张敦促改善通知书,并成功检控三宗违例个案。」

  张建宗强调:「单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与雇主、雇员、职安健组织及专业团体等,共同承担责任,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来达致目标。」

  是次职业健康嘉年华由劳工处、职业安全健康局、肺尘埃沉着病补偿基金委员会、职业性失聪补偿管理局及商业电台合办,透过派发实用教材、提供免费体力处理操作风险评估服务,以及邀请企业签署承诺等,提高雇主和雇员对预防筋肌劳损的意识。



2006年12月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