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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明日起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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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统筹局(教统局)发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表示,参加2005/2007派位年度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应届小六学生家长,将於日内透过其子女就读的小学,收到两份「中一自行分配学位申请表」。学生如就读於不参加派位的小学,他们可前往教统局学位分配组索取有关申请表。

  他说:「家长如欲为子女申请官立、资助、按额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直接资助计划(直资)中学的自行分配学位,他们必须使用有关表格提交申请。家长需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学校所需文件,在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的学校办公时间内直接交回有关中学。」

  自行分配学位的申请不受学校网限制,但家长选择学校时应先对学校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传统特色、收生准则、班级结构及运作等,以衡量学校能否配合子女的能力、性向及兴趣,从而作出适当的选择。

  发言人指出,由本年度开始,家长在自行分配学位阶段将有两个学校选择。申请表上选校次序「1」代表学生的第一志愿,而选校次序「2」则为其第二志愿。

  他说:「在任何情况下,小学及中学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查询其选校次序;而申请人及其家长亦不应向学校表明其选校意愿。教统局如发现学校未能遵守有关安排,将会作出跟进。」

  「家长切勿同时向超过两所参加派位的中学递交申请表,否则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学位申请将会作废。」

  发言人提醒家长,中学会预先公布收生准则及比重,以及所需文件。学校可设面试,并会通知申请人有关安排。

  发言人表示:「成功申请自行分配学位的学生,不会经统一派位获分配学位。因此,家长应只向属意的中学提出申请。本局会根据中学的取录及候补名单配对学生的选校意愿。如学生申请的两所中学均取录该生,将会按学生的选校次序分配学位。」

  「无论学生有否申请自行分配学位,均需在明年五月初统一派位选校时将填妥的中一派位选择学校表格经小学交回教统局处理,以便在未获自行分配学位时,仍可透过统一派位程序获分配中一学位。」

  家长如需查阅接受自行分配学位申请的官立、资助、按额津贴中学及参加派位直资中学名单,可参阅《申请中一自行分配学位手册》。有关手册会於明日派发给各小学及上载於教统局网页(www.emb.gov.hk)。

  家长如对申请自行分配学位有任何疑问,可向子女就读的小学征询意见,或直接向申请中学查询。

  如有进一步查询,家长可与教统局学位分配组(中学学位分配)联络(电话:2832 7740及2832 7700;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69号吕祺教育服务中心2字楼)。



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