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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乡郊文娱康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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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林伟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代答):

问题:

  据悉,有不少新界乡村未获当局提供适当的文娱康乐(「文康」)设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四年,每年当局为乡郊居民推行文康设施工程计划的预算款额和实际支出;政府部门主动为新界乡村提出并推行的文康设施工程计划数目、涉及的费用和这些工程计划现时的情况,以及接获乡郊居民要求推行文康设施工程计划的申请数目、当中分别获批准和被拒绝的申请数目,以及拒绝申请的原因;

(二)现时已获批准但仍未动工的乡郊文康设施工程计划数目(请按等候动工的时间提供分项数字)、等候时间不同的原因,以及当中获批准后超过四年仍未动工的乡郊文康设施工程计划总数、比例及迟迟仍未动工的原因,以及有否已获批准的工程计划因迟迟仍未动工而被取消;

(三)会否考虑推出特别措施,以缩短乡郊文康设施工程计划等候动工的时间;及

(四)会否以照顾弱势社群及偏远地区人士的需要为宗旨,预留拨款加快推行那些小型但却是乡郊居民迫切需要的文康设施工程计划?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民政事务局辖下的民政事务总署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均为乡郊地区提供文康设施。

  为改善新界乡郊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民政事务总署在一九九九年设立「乡郊小工程计划」展开每项总额不超越1500万元的小工程,以便可以迅速和灵活地改善乡郊地区环境及居住条件,满足地区人士的需要。在此计划下,地区人士、村代表和区议员可以向当区的民政事务处建议进行各类乡郊工程,包括增建及改善康乐设施。在过去四年,民政事务总署在「乡郊小工程计划」下完成了29项康乐设施工程,总费用约为2600万元,平均每年投放于乡郊康乐设施小工程约为650万元。工程种类包括建造或改善休憩处、游乐场、足球场及篮球场。

  当工程项目的所有技术性问题,包括土地业权问题及地区人士的反对意见可以得到解决,并得到地区「乡郊小工程计划」工作小组的支持,民政事务处便会安排展开有关工程。一般而言,在所有技术性问题解决后,乡郊小工程可于工程开展后一至两年内完成。在过去四年,民政事务总署并未因资源问题,拒绝任何「乡郊小工程计划」工作小组提出的建议。

  过去四年,康文署于征询当区区议会意见后亦为乡郊地区完成了14项文康工程,包括基本工程(1500万元以上)及小型工程项目(不超越1500万元),总工程费用约7600万元,平均每年投放于乡郊工程约为1900万元。工程主要为乡郊地区提供休憩用地,及提升现有康乐设施。

  康文署在过去四年,共收到53项设置乡郊文康设施的建议,14项如上所述已完成,6项正积极策划、18项正在处理或覆检,余下15项未被接纳。未被接纳的原因,一般为拟议兴建文康设施的地点附近,已有康文署或民政事务署的文康设施,或建议兴建设施的土地,并不是规划作文康设施的用途等。康文署会每年覆检地区内(包括乡郊地区)各项文康设施工程的建议,谘询区议会意见,按各项文康设施工程的先后缓急次序,为优先进行的工程,开展筹划工作。一般而言,康文署小型工程项目(不超越1500万元)工程开展后可于一至两年内完成。

(二)康文署及民政事务总署获拨款推行的乡郊小型工程,会在拨款批准后约六个月内动工。根据纪录,没有任何文康设施工程在获批准后超过四年仍未动工或被取消。

(三)及(四)根据区议会角色、职能及组成的检讨建议,政府即将设立每年三亿元的基本工程整体拨款,以「专款专项」形式让区议会更快捷地推行地区改善小型工程,回应居民的诉求。计划将于二○○七年一月于四个先导地区展开,而整体计划将于二○○八年全面于18区推行。新界地区将来可由当区区议会决定使用这项整体拨款加快落实进行所需的乡郊文康设施。

  在此计划下,康文署及民政事务总署会继续与乡事代表,以及当区区议会紧密合作,积极为乡郊地区居民尽快提供有需要的文康设施。



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