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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预防青少年罪行措施相当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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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的答覆:

问题:

  本月七日晚上,有四名青少年遭三十多名青少年使用武器袭击受伤。就青少年罪行及群党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两年,涉及青少年群党的罪案总数,以及当中有多少宗引致他人伤亡;请分别按涉案青少年所属的年龄组别及案发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 各政府部门处理涉及青少年群党违规行为的个案的程序及详情;警方、社会福利署与学校之间在这方面如何合作和分工,以及有没有检讨这些工作的成效;及

(三) 有没有评估青少年群党问题近年是不是正在恶化;若发现问题正在恶化,成因是什么,以及有没有检讨防止青少年罪行的措施有何不足之处,包括警员有没有经常巡逻青少年聚集的地方?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由2004年至2006年第三季期间,18岁以下青少年干犯案件的整体数字,以及当中涉及引致他人伤亡的个案,按年龄及警察总区分布的详细数字载列於已发放给议员的附表内。总括来说,2004年的整体个案数目为7566,2005年为6821及2006年首三季为5016。当中引致他人伤亡的个案分别为1169,1091及798,占整体个案的百分之十五至十六之间。

(二)及(三) 从18岁以下青少年涉及案件以及当中涉及引致他人伤亡的个案的整体数字而言,情况并没有恶化的迹象。然而,当局了解到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因此一直积极投入资源,采取跨专业及跨界别合作的策略,以处理18岁以下青少年罪行问题。策略重点主要为「及早介入」及「引导青少年重返正轨」。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警方一直与不同的社会机构合作,举办超过50项的青少年活动/项目,以提高青少年的责任感、自律精神及防止罪案的意识。此外,各区的反黑组及前线警务人员亦会在青少年流连的地方加强反罪恶巡逻,并在需要时采取执法行动,以减少学生及青少年受到不良份子的影响。

  此外,警方中学联络主任亦提供了一个平台让警方能与各学校管理层及社工保持沟通,了解青少年的问题,从而能提早介入协助有需要的青少年/儿童。中学联络主任亦会定期出席家长教师会的工作坊及讲座,与家长保持联系,灌输防止青少年/儿童犯罪的方法,从而协助打击青少年/儿童犯罪。

  社会福利署(社署)亦透过津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外展服务(包括深宵外展服务)接触经常在街上流连的青少年,与他们建立关系,并藉着不同的介入手法为他们提供辅导、指引及转介他们至其他青少年或社会服务,减低他们在街上受到不良群党的影响。

  在处理涉及青少年违规行为的个案时,警方以等级性惩教的策略,阻吓初犯者及减少青少年再犯。如有关的违规青少年涉及的罪行属轻微性质(如盗窃、打架等),警方会根据警司警诫计划予以警诫。

  根据警司警诫计划接受警诫的少年,其居住地区的「青少年保护组」会进行督导探访,以作出跟进。

  在收到警方将违规青少年的转介后,教统局会协助有关青少年尽快就学及适应学校生活,社署亦会按个别个案的需要提供合适的支援,例如可透过「社区支援服务计划」,向有关青少年提供专业的善后辅导服务,或将接受警诫的青少年转介参与「家庭会议」计划, 由不同的专业人士合作评估有关青少年的需要及拟定全面的跟进计划。

  至於违法而被检控和定罪的青少年,法庭的判处可包括由社署提供的法定违法者服务,如感化服务、社会服务令计划及住院训练等,希望透过辅导、监管、无薪服务社会的工作和有规律的品格和纪律培训等,让青少年能改过自新。

  至於学校方面,若学校察觉学生参与青少年罪行活动,他们会寻求学校社工及警务处中学联络主任的协助和跟进。

  总括而言,政府各有关部门会继续与社会服务机构、学校及家长加强合作,以处理青少年犯罪的问题。

  我们认为现时的一连串的措施已对预防青少年罪行有相当效用。当然,我们会继续透过促进跨专业、跨界别与及政策局/部门之间的讨论和合作,定时检视这些预防措施。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