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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谘会讨论打击非法经营的轻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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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谘询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讨论轻型货车和的士的角色和经营模式,以及有的士业界提出要修改法例,界定货物和私人财物,及降低轻型货车的载客上限,以打击非法经营的轻型货车。

  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主席郑若骅在会后说:「交谘会认为现行法例已经清楚厘定了轻型货车和的士的角色:轻型货车载货取酬,的士则是载客取酬,在发牌时亦已清楚列明。」

  至於有一些轻型货车进行载客取酬的非法活动,交谘会认为应该透过执法去打击。

  郑若骅说:「委员了解有根据法例成功检控轻型货车载客取酬的个案,证明有载客取酬成份已可入罪。」

  「轻型货车可以载运各式各样的货物,假如修改法例从新界定何谓『货物』并不符合它们的实际营运,亦会对有需要运货的市民造成不便。同样地,生硬地分类何谓『个人财物』,会对整个守法的运输业界及市民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交谘会支持政府继续推广宣传教育,让市民了解乘搭载客取酬的轻型货车可能会失去交通意外第三者保险的保障。

  交谘会亦支持在机场设立新的轻型货车装卸货区,此举在不影响合法经营的轻型货车上落货之外,同时亦缩窄了非法载客取酬的轻型货车的活动范围。事实上,将来新的轻型货车装卸货区实施的同时,轻型货车及的士均会被禁止使用机场的一号及四号停车场,因为现时有轻型货车和的士使用这地方进行违法的运输活动。

  委员会希望整个措施能尽快施工和落实,因为这些措施将有助警方集中资源,打击这些非法活动。



2006年1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