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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就「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动议辩论的发言全文(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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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耀忠议员提出「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动议辩论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很多谢各位议员跟政府一样,关心残疾人士的福祉,希望尽量方便残疾人士参与社会上各项活动,协助他们在平等机会下融入社会。这亦正是香港康复政策的整体目标。

  一直以来,政府都重视残疾人士交通方面的需要,并且下了不少心血和做了很多功夫。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在财政援助方面,透过提供伤残津贴等,照顾残疾人士生活日用的开支,亦负责复康巴士的资助及服务计划。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方面,该局亦与公共交通营办商紧密合作,为残疾人士建立无障碍运输环境。

  谈谈票价优惠。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和运输署有不断地向公共交通机构反映为残疾人士提供票价优惠的诉求,要求它们因应其营运状况、经济环境及社会需要,向市民提供优惠。这些机构亦有细心研究这要求,然而,由於它们是商业机构,需要评估这诉求对他们的财务影响,并确保其财务状况足以让他们维持高质素及有效率的公共交通服务,以充分照顾服务使用者的需求。政府明白交通营办商是需要自负盈亏,但仍尽最大的努力,跟他们商讨,希他们能为残人士提供票价优惠。

  我理解有部分议员认为政府作为地铁的大股东,并全资拥有九铁,应指令两铁向残疾人士提供票价优惠。但是,由於地铁公司和九铁公司的营运,是按审慎商业原则行事在不需要动用公帑补贴的情况下,提供有效率的服务。在运输政策方面,政府当然不希望发出指令提供票价优惠。虽然如此,我知道两间铁路公司都关心残疾人士的需要,并会继续致力改善铁路系统内的设施,以方便残疾人士使用铁路服务。

  而在两铁合并方案下,会由合并首天起,铁路票价将会按建议的减低票价方案而下调。铁路票价在12元或以上,保证每程会获减价最少达一成;铁路票价介乎8.5元至11.9元之间,保证每程减幅最少达5%;以及所有使用八达通缴付全费的乘客,每程可获减2角。预计280万人次在合并首天即可享受票价下调。此外,地铁公司亦已承诺从签署谅解备忘录起两年至2008年4月10日期间不调高铁路票价。两铁合并的计划可令市民大众包括残疾人士,在票价上得到优惠。

  基於自由营商的制度及精神,政府不希望指令营办商提供票价优惠。但政府会不时向各公共交通营办商反映市民的诉求,同时积极鼓励他们因应其营运状况为残疾人士提供优惠措施,务求在商业原则与公众利益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事实上,一直以来,各个公共交通营办商因应它们的营运及财务状况提供各种的优惠予所有乘客。这包括八达通减价优惠、回程票价折扣、巴士转乘优惠、月票计划等,残疾人士亦可享用这些票价优惠以节省交通费。

  至於残疾人士的交通开支方面,徖生福利及食物局为照顾残疾人士的需要,向经政府医生证明属严重残疾人士提供伤残津贴。提供伤残津贴的目的,是向严重残疾人士提供现金津贴,以应付因严重残疾而引致的特别需要。这是一项不需经资产审查而发放的津贴,普通和高额伤残津贴受助人每月分别获发1,125元和2,250元。伤残津贴的用途是不受限制的,获发津贴的人士可利用津贴金额用作支付交通开支。预计政府在2006-07年度,这方面的支出为17.5亿元。

  除了伤残津贴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亦为需要经济援助的市民提供最后的安全网,帮助他们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在综援助计划下,伤残受助人可获发交通费津贴,以支付必须的交通费用,包括:往返医院、诊所、工作地点、学校的交通费用等。津贴金额是以实际所需费用,及通常以最廉宜的交通工具收费计算。残疾受助人如有特别原因需使用收费较高的交通工具,例如接送往返医院/工作地点的复康巴士,社会缒利署可按他们实际所需费用发放交通费津贴。领取综援的每名单身伤残受助人平均每月可获发3,741元。在2006-07年度,涉及所有残疾人士的综援开支,预计约为51亿元。

  动议辩论的议题包括要求政府参考外国经验为残疾人士提供交通津贴和修订《残疾歧视条例》以消除对真正有需要的残疾人士提供票价优惠的障碍。事实上,徖生福利及食物局曾经研究海外为残疾人士提供交通费用资助的模式。局方已於去年11月向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资料。

  在修订《残疾歧视条例》方面,立法会研究残疾人士交通需要和票价优惠的小组委员会建议先为领取伤残津贴和丧失100%工作能力的综援受助人士提供票价优惠。由於根据法律意见,此建议可能导致出现《残疾歧视条例》法律诉讼风险,应立法会小组委员会的要求,政府会研究修订《残疾歧视条例》以消除疑虑,令分阶段选择性地为残疾人士提供票价优惠不会构成违反《残疾歧视条例》。

  在我们的研究中显示,大部分为残疾人士提供票价优惠的国家和地方,他们主要的公共交通运输都是国营的,而祗有少数地方为肢体严重伤残人士的陪同者提供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至於为指定某类别人士提供票价优惠,经谘询过伤残人士组织后,立法会小组委员会认为应要求公共交通机构先提供票价优惠给领取伤残津贴和丧失100%谋生能力的综援受助人士。所以,暂时是不会考虑为陪同者提供优惠。

  在此我要谈谈,廖秀冬局长和我对此问题,大家是一致的,大家亦希望尽力争取,所以无论今日大家的结论如何,我们都是会继续进行工作。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要令到营运者知道,给予伤残人士优惠而令他们多些利用交通服务,是会在他们的市场之外增加用家的数字,而不是现时使用者的一部分而少收收入。这个大家也很明白,现时很多人是因为没有机会去乘车而不外出;但如果是可以便宜一点乘车,是会多一些人去乘车,这亦会令到营运者的收入增加,所以在现阶段来说,我们觉得是要花些时间令到交通营运者明白这问题。

  接谈谈复康巴士服务。复康巴士服务是由徖生福利及食物局提供全资补助,并由运输署管理,目的是为行动不便以致无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提供点对点的交通服务。

  主席,我要在此作利益申报。我以前在香港复康会担任执委,多年来负责复康巴士策划和管理的工作。当然,我现时出任局长便要离开这机构,但这并不代表我不关心他们的问题,我们是会公平公正地去处理申请。

  这项服务的日常运作由香港复康会负责,而运输署会与香港复康会举行定期联络会议,监察复康巴士的运作情况和服务需求,作出适当调整,改善服务。目前复康巴士车队共有92部车辆,2006-07年度政府津助的经费约为3 500万元,为经费的80% 。复康巴士的服务范围包括60条固定路线、3条接驳路线和电话预约服务。预计在2007年初,车队的车辆将增至95部。

  在2006/07年度,政府已拨出新款项购买3部新车及替换8部旧车。在2007/08年度,我们计划再添购4部新车及替换9部车龄较长及旧式升降台设计的巴士。此外,政府亦计划在未来二至三年,替换所有此类设计的巴士(约10多部),因为它们可能有困难接载负荷较重而数量日渐增多的电动轮椅使用者。届时,复康巴士的服务将进一步获得提升。

  此外,除增购新复康巴士和更新现有车辆,复康巴士亦不断透过整合现有服务路线配合用家的需要。复康巴士亦透过使用资讯科技,改善服务,在今明两年内复康巴士将更新现有的「复康巴士资讯管理系统」,务使现有车辆资源,能更有效为用家服务,整项计划预计支出为100万元。

  就运输政策而言,我们的目标是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运输。为了减低残疾人士在社区活动所遇到的实际困难,政府致力改善道路设施,方便残疾人士使用。例如,根据「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所有新建的公共交通交汇处、巴士总站均设有下斜路缘,以方便轮椅使用者。除了新建设施外,政府亦积极改善现有的交通设施,包括:

  * 在所有设有行人过路交通灯的路口安装电子行人过路发声装置,以便利视障人士;
  * 截至本年六月,政府在全港约9,000地点加设下斜路缘,减低轮椅使用者外出时的障碍;
  * 在12处地点设置凹凸纹引道径,并计划在2007年内多兴建3条引导径。在行人天桥建设斜道,及在隧道和行人天桥建造升降机;及
  * 减少路面上不必要的交通标志牌支柱。

  为此政府多年来一共投放接近二十六亿元进行以上各种的改善工程,政府会继续改善道路设施,致力达至无障碍运输,方便残疾人士使用道路设施。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和运输署一直与公共交通营办商紧密合作,积极改善他们为残疾人士所提供的设施,便利残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服务。专营巴士方面,近4,200辆(70.7%)巴士已设置了下一站巴士报站系统,在过往4年内,装置了此系统的巴士数目增长接近50%,而超过2,500辆低地台巴士(约占巴士整体车队的44%)已投入服务。的士业界亦从去年十二月开始引入30辆后座座椅可90度旋转之的士,以方便行动不便人士进出的士。在铁路方面,在地铁、机场快线、东铁及西铁的车站大堂及月台已广泛应用凹凸纹引导径及双向阔闸机等方便残疾人士的设施,而东铁及西铁的车站更设有凸字地图以方便视障人士。就改善设施方面,单在本年截至十月底期间,地铁一共在3个车站增设轮椅升降台以方便使用轮椅的乘客进出车站。

  由以上的资料可见,在政府鼓励下,交通营办商一直持续积极改善设施,方便残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服务。政府会继续与残疾人士及公共交通营办商合作,积极改善为残疾人士提供的交通道路设施,朝无障碍运输的目标努力,让他们可更方便地参与社区,融入社会。

  就议员提到要求各公共交通机构制定时间表改善设施,事实上,自2001年年中起,所有主要专营巴士公司购买的新巴士都必须是低地台类型的巴士,有关的巴士设有方便残疾人士的设施,例如斜板及轮椅停放位置等。巴士公司更换其巴士的速度会因应巴士的车龄及对巴士数目的需求而改变。根据巴士公司现时的路线发展计划,每年须添置合共约180辆新的低地台巴士,因此低地台巴士的数目将会逐步增加。

  由於更换巴士涉及巨大的投资,若要强迫巴士公司在短期内更换所有巴士,这不但不能有效地运用现有车队,更会为巴士公司造成突然的财政负担,增加票价上调的压力。事实上,各公共交通机构已积极在现有的设施上研究改装,以方便残疾人士使用。例如,截至本年六月,有接近2,200辆(50%)新登记公共小巴在车厢内设有凸字车牌号码牌、地铁公司已完成在所有连接凹凸纹引导径的出闸机安装可读出八达通扣减车费和余值的发声装置、专营巴士公司亦会陆续在更多巴士装设巴士报站系统等。

  对未能使用一般公共交通工具的肢体残疾人士,政府除透过资助香港复康会,为他们提供点到点的复康巴士服务外,亦自1983年开始,为有能力驾驶车辆的肢体伤残者提供多项汽车税务优惠,包括每月200公升的汽油税宽免额,不超过指定汽缸容量和价值的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和每年的牌照费等,务求协助他们能自行驾驶车辆,应付基本交通服务的需求,从而过独立生活,融入社会。

  为补充复康巴士服务,政府认同有需要积极考虑引入其他可接载轮椅的无障碍公共交通服务。我们一直有与运输署研究引入复康的士,根据法例,的士除使用石油气外,亦可使用汽油为燃料。市场上有可供接载整部轮椅的汽油车种,但由於以汽油车为的士的经营成本较石油气的士为高,故现时的士业界未有引进可接载整部轮椅的汽油车种为的士。

  当局和的士业界均积极寻找可接载整部轮椅的石油气车种作为无障碍的士。石油气车辆的燃料供应系统(包括储存缸和有关喉管装置)须得到气体安全监督(即机电工程署署长)的批准。为了促成引进可接载整部轮椅的石油气的士,运输署联同机电工程署向汽车业界介绍该类的士的规格要求,包括石油气的士的燃料供应系统的气体安全要求、轮椅上落和固定装置的要求及乘客安全带系统等等,以便业界物色合适的车种。

  我们欢迎汽车业界、的士业界早日引进合符香港法例要求的车种作为的士,为使用轮椅的乘客提供更方便的服务。如有合适车种,有关部门会积极配合相关的燃料供应系统测试、验车及道路测试等项目,以便有关车种可尽早投入服务。

  我想谈谈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的问题。政府在残疾人士就业方面的政策目标是要确保残疾人士有平等的机会在公开就业市场觅得具生产力和有酬劳的工作。为加强残疾人士的就业和谋生能力,政府提供一系列全面的教育和职业康复服务,以切合他们的特殊需要。这些服务旨在让残疾人士得以达到与一般市民相若的教育程度,从而取得切合市场需要的工作技能和觅得与他们能力相符的合适工作。

  政府不支持设立就业配额制度,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支持部分雇主的看法。我们透过立法和公众教育推广为有不同能力的人士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外国实施就业配额制度的经验并未能证实该制度能有效协助残疾人士就业。就这个问题,因为本人在复康界,特别在国际复康界,工作了相当长的时间,亦观察了日本、台湾,以及其他外国的经验。英国因制度缺乏成效,在1995年取消该制度,以残疾歧视条例代替。在德国和奥地利,大多数的公司没有实行该配额制度,情愿以缴交税款代替。在法国,只有35%被有关法例涵盖的雇主能达致配额。而最重要的问题是,有很多聘请残疾人士的公司不当他们为平等的雇员,把残疾人士放在一旁,或安排他们在一个特别的单位,这个做法令很多代表残疾人士的团体反对。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显示,现时国际上的趋势是续渐移离配额制度,而倾向於为个人提供就业支援和反歧视法等措施。

  在一个强制性的就业制度下,残疾人士会被视为负累,令他们难以被同事所接受。我们应藉残疾人士的能力而非他们的缺陷去协助他们觅得合适的工作。我们会为他们提供切合他们能力的职业训练和就业服务。

  在康复谘询委员会就业小组委员会的建议下,徖生福利及食物局曾於2003年5月去函369间政府资助机构,鼓励它们制订雇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和指标。局方在2004年年初进行了一项跟进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85间机构已制订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其中21间亦已订立聘用残疾人士的指标。它们所订立的指标介乎於0.1%至33%之间,最普遍采取的指标则为1%至2%。这21间有订立指标的机构所雇用的残疾人士总数为926人。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和推广各团体和机构自愿实施上述的建议措施。我们现正进行另一次跟进调查。

  有关鼓励各政府部门自愿性地设立残疾人士就业指标的要求,公务员事务局认为设立某一个配额或指标,并非促进残疾人士就业的适当和有效方法。政府会继续根据现行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协助他们找寻合适的工作。政府会继续留意受聘於政府的残疾人士数目及占全体政府雇员的百分比。根据纪录,这个百分比多年以来一直维持在2%左右。社会福利署会在下次修订受资助福利机构的「一笔过拨款手册」时,将这些措施加进手册作为一项「建议的良好守则」。

  要让残疾人士真正全面融入社会,我们是要考虑和照顾他们在生活上的整体需要,就业和交通只是其中两个需要关注的范畴。我们亦需要在其他方面,包括教育、职业训练、社区支援,以及康乐文化艺术活动等各方面,给予残疾人士合适的服务,协助他们自力更生并能参与社会上各项的事务,这样才能真正达致「伤健一家」的目标。

  事实上,香港的康复服务自1977年政府发表第一份康复政策及服务白皮书以来,一直得以持续发展。现时,我们的服务的质素和多元化已经超越了不少亚太区,甚至是欧美的国家。我们的残疾人士都能如一般市民一样接受教育,并获得切合市场需要的职业训练和就业服务;我们的《残疾歧视条例》和《建筑物条例》,保障了残疾人士平等参与社会上的各项活动的机会;我们在就业方面持续推出一系列协助残疾人士就业的措施,如「在职培训计划」和「创业展才能计划」等等,协助残疾人士加强工作能力,令他们可以在公开市场觅得合适的工作,自力更生,而毋须依赖如配额制度等的强制性就业措施。我们亦与社会各界协作,检讨无障碍通道设计手册,藉以进一步建设香港成为一个无障碍城市,令残疾人士可以全面参与社会上各项活动。

  我们所提供的一篮子社区支援服务,亦令残疾人士可以安居於社区;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之下,我们的残疾人士亦非常积极参与社会上各项体育、康乐及文化艺术活动,并能够在国际的比赛上取得佳绩。

  我要强调的是,要真正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分子,单凭提供福利、优惠或强制性的措施并不是一个最有效的方法,我们需要整体去照顾残疾人士身心发展上各方面的需要,令他们能够自力更生,与其他的市民携手贡献社会。

  我要在此再强调,本人对残疾人士的工作有相当强的承担感,亦会继续尽力,不会为任何事而放弃。无论今日的动议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我在这方面的承担。

  多谢主席。



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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