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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禁区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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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英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少光的书面回覆:

问题:

  本人接获沙头角居民的投诉,指警方不再向在本年四月二十日或以后新迁入沙头角居住的人士,签发进入中英街的禁区通行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警方在实施上述措施前有否谘询乡议局、有关的乡事委员会和区议会,以及边境禁区内的居民;若有,谘询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二) 警方有何理据拒绝向新迁入沙头角居住的人士签发禁区通行证;及

(三) 有否检讨该措施会否造成把沙头角居民分级和社区分化的后果?

答覆:

主席女士:

  所有进出边境禁区的人士都须领有有效的禁区通行证。警方在这大前提下考虑是否签发禁区通行证给个别人士。例如签发给在打鼓岭居住的居民的禁区通行证可能只限进出打鼓岭地区。

  人们可经过中英街出入香港特区,但中英街跟其他陆路边境管制站不同,没有一整套的边境管制站设施,因此警方更必须先确立有关人士出入中英街的实际需要,才签发可进出中英街的禁区通行证。一般来说,因家族或历史背景而需要与中英街社区保持传统联系的人士;在中英街居住或工作的人士;或进入中英街探访亲友的人士等,都被视为有「需要」进入中英街。

  警方一向按照上述准则审核进入中英街的禁区通行证申请,并根据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考虑是否签发有关的通行证,目的是防止有不法份子利用中英街进行非法活动。



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