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立法会二十题:举行海葬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由於本港地少人多,政府提供的灵灰壁龛一直供不应求。但本港最近有团体拟於香港海域举行海葬仪式,却因手续过於繁复而不得要领。为了有效解决市民在这方面的需求,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往有否团体申请在香港海域举行海葬仪式;若有,过去三年,每年的申请数目及获批准的个案数目;

(二)申请举行海葬的手续;及

(三)会否采取措施推广海葬,包括简化申请机制及物色合适的海葬地点,以纾缓灵灰壁龛短缺的情况?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会接受在本港海域内举行海葬仪式的申请,但这只限於将先人骨灰进行海葬。过去三年,食环署曾接获两宗有关申请。惟食环署经征询有关的政府部门后(这些部门包括海事处、环境保护署、渔农自然护理署、民政事务总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及水务署),未能批准有关申请。反对的原因,包括建议举行海葬的地点接近泳滩、位处繁忙的港内航道或在海鱼养殖区,以及可能引起当区居民的反对。虽然如此,申请的团体仍可选择在公海举行有关仪式。

(二)如市民有意为先人的骨灰在本港进行海葬,需向食环署提出申请,列明拟议进行海葬的日期、时间、地点、先人的资料等。食环署收到申请后,会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考虑是否批准。

(三)政府明白部分市民为尊重先人的遗愿,希望以其他形式适当处理先人的骨灰,而有关形式又可间接纾缓灵灰位短缺的问题。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商讨,研究可否在香港海域内指定合适地点供海葬之用,并订立清晰的申请机制及批准的准则和条款。



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