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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打击违规肉店(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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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今日(十一月十日)警告所有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经营者不可以冷藏肉充当新鲜肉出售,否则其牌照/租约可被取消或终止。

  食环署人员今早进行突击行动,在天水围天盛苑天盛(万有)街市地下三十五至三十六号档的新鲜粮食店,发现店主以解冻牛肉充当新鲜牛肉出售,并搜获约七十五公斤冷藏牛肉。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新鲜粮食店的持牌条件列明不可以冷藏肉充当新鲜肉出售。本署会考虑取消该新鲜粮食店的牌照。」

  「此外,该店的牌照只准许售卖新鲜肉类,有关档主却售卖冷藏牛肉,因而违反《食物业规例》。」

  发言人提醒肉类零售商须遵守有关规例,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於本港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他说:「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2006年1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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