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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界别分组的有效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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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界界别分组选举主任已经就该界别分组六个指定团体提名的所有获提名人的有效性,作出决定。

  就天主教香港教区而言,由於该团体提名的获提名人数目超逾该团体的获配席位数目(获配席位数目为七个),而该团体并没有示明获优先挑选的获提名人,选举主任已经根据法例,在十一月八日以抽签方式决定由该团体的哪些获提名人填补获配席位数目。抽签是在提名团体的一名代表以及三位可以出席抽签的获提名人在场下进行。

  至於孔教学院及香港佛教联合会,获该两个团体优先挑选的获提名人中,各有一位无效。这些无效的获提名人位置,各由有关团体提名的其他获提名人,根据该等团体在提名表格上所示的优先次序所取代。

  有关在选举委员会中代表宗教界界别分组的获提名人,请参阅附表。

  选举主任将於下周四(十一月十六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上述获提名人为选举委员会委员。



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3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