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艺术计划公开比赛征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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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艺术计划2006」现正公开征召参赛作品,欢迎艺术家以小组或个人身份递交作品提案,为香港文物探知馆、高山道公园及宝康公园设置公众艺术品,以增添公共环境的艺术色彩。

  是项计划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辖下艺术推广办事处筹划,透过公开比赛为康文署公共场地选设艺术品。是项计划过去已为多个场地设置艺术品,包括香港大会堂、香港中央图书馆、元朗剧院、葵青剧院、屯门公共图书馆、将军澳公共图书馆、粉岭公共图书馆及马鞍山公共图书馆等。

  参赛提案须为参赛者之原创作品。评审根据作品是否符合比赛要求、与环境的配合程度、创意、艺术价值、可行性及安全、制作成本等准则而选出得奖作品。

  比赛将为每个场地选出最多一个入选提案及三个入围提案,入选者将获现金奖港币五千元,入围者可获港币二千元。入选及入围提案将会安排公开展出,入选作品更有机会获资助进行结构及可行性研究,通过审核后有可能获委约制作。

  艺术推广办事处将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安排一次场地考察,让参赛者实地了解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兴趣参加的人士须预约留位(截止日期:十一月二十三日)。

  比赛章程及参赛表格现已上载於艺术推广办事处网页:http://www.lcsd.gov.hk/apo/,并由十一月十五日下午起於香港视觉艺术中心、香港艺术馆、高山剧场、香港文物探知馆及香港大会堂备索。参赛作品提案连同填妥的报名表格须於二○○七年一月六日及七日递交至中区坚尼地道7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艺术推广办事处。

  有关是次比赛的细则请参阅比赛章程,或浏览艺术推广办事处网页。查询请电三一○一 二七三八联络艺术推广办事处公众艺术组。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