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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支援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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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八日)立法会会议上,梁国雄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在主流学校就读的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儿童及弱能儿童的家长向本人求助,指现时政府及学校没有向他们及其子女提供适切支援,更限制他们或照顾者在学校照顾他们的子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全港现时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儿童及弱能儿童的人数,当中分别就读主流学校及特殊学校的人数及年龄分布;

(二)过去三年,每年当局接获有关上述儿童在主流学校受欺凌及歧视的投诉数目;有否要求学校向政府通报该等个案,以及有否向学校提供处理该等个案的指引;若有,指引详情;及

(三)现时当局为在主流学校就读的上述儿童提供的经济支援;会否考虑要求学校容许上述儿童的家长及照顾者在学校照顾有关儿童,以帮助他们克服在学习上的困难及减少他们受同辈欺凌和歧视的情况;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唐氏综合症是引至智障的其中一个原因,一直以来,我们将唐氏综合症的儿童列入智障类别,并没有分开独立统计。根据本学年九月份资料,在公营学校就读的残疾(即有智障、听障、视障及肢体伤残)学童人数见载如附件。

(二)教统局每年均会透过一项调查,向主流学校收集曾经由学校人员处理的训育及辅导(包括欺凌)个案资料。过往的调查没有要求学校填报学童是否属特殊教育类别;但自2005/06学年开始,教统局已要求学校在填报欺凌个案时,显示受害学生是否被评估为有特殊学习需要。该调查的资料尚在搜集和处理中。

  教统局亦曾在2005年12月,向曾在2004/05学年填报欺凌(身体/行为暴力)个案的中、小学进行一项特别的问卷调查,以了解该类个案的性质,包括有关学生是否有特殊学习需要学生。调查显示,有4所主流学校填报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童被欺凌的个案,涉及的学童共5名(中学4名,小学1名)。调查并未有就学童的特殊教育类别作出分类。

  至於涉及特殊教育需要学童在主流学校受歧视的投诉,过去3年,教统局只接获1宗。经调查后,有关投诉基本上涉及家长与校方对处理学童的安排各持不同意见。

  教统局一直就校园欺凌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政策,并每年透过通告,吁请学校须正视及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在校的安全。教统局亦已就此向学校提供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指引,於2004年编制了「和谐校园齐创建」资源套和为家长编印「协助子女与同学和谐共处」单张,以加强教师对校园欺凌问题的了解和作出适当的预防和处理,并让家长认识子女与同学和谐共处的重要性。资源套和单张已派发至全港中小学,并上载於教统局网页。

  此外,为了加强学校前线人员面对及处理有关问题,本局为教师和训辅人员举办了训辅专业课程、工作坊、研讨会、区域联网等活动,主题包括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策略、如何处理学生的情绪和行为问题及如何与家长和警方合作处理校园暴力事件等。

  至於残疾歧视方面,本局在2003年12月透过教统局通告第33/2003号,提醒各学校应遵守平等机会的原则及防止歧视的法例。本局已将学校在行政方面执行平等机会原则的一些常见事例和参考资料上载本局网页,以供参考。此外,平等机会委员会已根据《残疾歧视条例》制定《教育实务守则》。学校亦可浏览平等机会委员会的网页,以加深对平等机会的常见问题及重要案例的了解。

(三)根据现行安排,若学童在经济上需要支援,可向学生资助办事处申请学费减免/书簿津贴/学生车船津贴。教统局致力推动融合教育,为有不同学习需要的学童提供机会,帮助他们发展潜能。录取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主流学校可获额外资源,增聘教师及支援人员,给予适切的学习支援。教统局更提供专业人员(包括教育心理学家、言语治疗师等)到校作评估、专业谘询及支援;同时透过教师培训、校本教师发展、特殊学校支援网络、开发教学资源及经验分享等模式,帮助学校采用全校参与模式,照顾这些学生的学习需要。

  原则上,家长的适当配合及支持,有助学童融入学校生活及提升学习效能。我们认为家长到校作贴身照顾其有特殊需要的子女并不一定是有效的教育方法,但我们鼓励家长与学校沟通,按个别学生的情况,寻求合适处理问题的方法。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