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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医院管理局药物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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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杨森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自去年7月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陆续在各公立医院和诊所推行《医院管理局药物名册》(下称《药物名册》)。《药物名册》的部分药物(包括昂贵的药物如乳癌药「紫杉醇」和胃癌药「加以域」)须由病人自费购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推行《药物名册》后,医管局每年用於每名病人的平均药物开支,以及该数字与之前的相关数字如何比较;

(二)医管局会不会考虑,但凡主诊医生临床评估为适当治疗病人而应处方的药物,只要求有关病人缴交标准收费而无需他们负担那些药物的全部成本;及

(三)政府会不会考虑成立一个独立於医管局,并由非官方人士及相关专业团体和病人组织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定期检讨《药物名册》,以免医管局被质疑基於资源考虑,不适当地将药物归入病人自购药物类别,或不把具疗效的新药物纳入《药物名册》的标准收费药物类别?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医管局药物名册由二○○五年七月开始,分阶段於全港七个医院联网推行,名册於同年十月全面实施。

  由二○○四年七月一日至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医管局开始推行药物名册前,在住院服务方面,平均每名病人每日用药开支为港币83.4元。在非住院服务方面,平均每名病人每次就诊用药开支为港币89.1元。我想强调一下,这些是买药的成本,而不是用药的成本,我们并没有把专业人士的成本计算在内。二○○五年七月一日至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医管局开始推行药物名册后,在住院服务方面,平均每名病人每日用药开支为港币83.7元。在非住院服务方面,平均每名病人每次就诊用药开支增加至港币 92.8元。

(二)目前医管局药物名册内有超过1,300种药物,治疗各种急性及长期病患,包括许多昂贵药物,全部都具有临床功效及治疗成效的支持证据,而且符合成本效益。药物名册包括两类药物,即通用药物和专用药物。通用药物占名册内约八成的药物,是指经证实对病人临床情况适用和有效,并可供一般使用的药物。至於专用药物,则占名册内约两成的药物,是指在在特定临床情况下经专科医生特别授权使用的药物。以上两类药物,现时均由医管局以高补贴的资助率提供,包含在医管局服务的标准收费内。

  在制订药物名册时,医管局有考虑某种药物是否应由病人自费购买。其中的主要考虑原则是,医管局作为公营机构,有责任确保公帑能以最公平和有效的方式运用。而由於资源有限,我们的目标应是尽量令提供的服务符合广大市民的利益,以及为更多的病者提供服务。基於目标补助原则和机会成本的考虑,部分已证实具有疗效但极其昂贵的药物并不包括在药物名册内。需要以这类昂贵药物治疗而有经济能力的病人,应自负费用。不过,医管局会透过撒玛利亚基金作为安全网提供资助,确保没有人因为经济理由得不到应有的治疗。除此以外,某类别的药物只有初步医疗验证、或仅具有边际效益又或只是满足个人生活方式,这些药物由病人自费购买,会较符合公平和合理使用公共资源的原则。

(三)评估和检讨医管局药物名册的药物是一个涉及科学、医学伦理和临床分析等考虑的复杂决定;须经过多番深入的专业讨论。医管局现设有由医管局临床专家和大学临床药理学家组成的内部专家小组,以一套明确而周详的评审标准检讨药物名册内的药物名单。评审的标准包括药物的疗效、安全性、成本效益、与替代药物的相互关系,以及海外经验等。评审过程中更需参考国际学术文宪和反覆辨证,确保检讨名册的过程更有透明度和问责性。而医管局作为法定机构,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负责独立管理本港的公立医院,并向特区政府负责。药物名册的制订和管理属医管局日常运作的一部分,不应受其他机构或委员会影响。

  有关药物名册的检讨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新药在列入名册之前须经适当评核,同样地,现有名册内的药物应不时检讨以决定是否适合再留在名册内。

  医管局与病人组织一直保持联系和沟通,除了每两个月定期与病人组织举行交流会外,亦透过平日的个别接触与其他不同形式的会面,听取病人对药物名册的意见和诉求。事实上,医管局与病人组织的接触和沟通良好,医管局可透过这些途径更全面了解病人组织对於药物名册实施的意见。例於在去年医管局就医物名册进行谘询时,有病人要求增加撒玛利亚基金评审准则的透明度和客观性。医管局在考虑有关意见后,决定参照法律援助辅助计划的评则准则,修订了撒玛利亚基金的评审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当局会按病人可动用财务资源来审批资助的数额,令受助病人纵使需购买较昂贵的药物,其生活质素亦大致可维持於以往的水平。

  自去年七月医管局药物名册开始推行以来,医管局一直将最新的名册上载於医管局网页让市民大众浏览。市民亦可透过既定谘询架构及渠道表达对名册的意见。医管局亦有透过在医院及诊所设立的药物辅导服务和药物教育活动,为病人提供药物辅导,以及加强病人对药物疗效及副作用的认识。在检讨药物名册时,医管局会确保公众的意见能够获得充分反映,并以公开透明的态度,接受公众建议和监察。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