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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环保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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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一日)立法会会议上蔡素玉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为鼓励发展商引入环保建筑概念,政府自二零零一年起推行环保及创新楼宇政策,容许环保设施豁免计入发展项目的楼面面积。在本年四月二十六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政府当局向本会表示将检讨相关鼓励措施的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检讨的进展;及

(二) 会不会考虑推出其他措施,鼓励发展商采用环保建材及为楼宇提供环保设备,例如关于节省能源、废物分类、应用可再生能源及绿化屋顶的各种设施;若会,详情是什么;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鼓励及推动兴建环保和创新楼宇是政府的一贯政策。其中一项鼓励措施是豁免计算一些环保设施的楼面面积,增加楼宇共用空间和设施之余,也同时优化了居民的居住环境。

  就问题的(一)及(二)部份,我的答覆如下:

(一) 自推出以上的鼓励措施以来,当局一直有监察发展项目提供环保设施的情况。最近,屋宇署联同相关部门就鼓励措施的成效进行检讨,预计明年初完成。

(二) 政府推行的鼓励措施,所涵盖的环保设施包括露台、加阔的公用走廊及升降机大堂、公用空中花园、公用平台花园、隔声鳍、遮阳篷及反光罩、非结构预制外墙、工作平台及设有邮箱的邮件派递室。这些设施不但有助推动绿化环境,鼓励减少能源消耗和建筑及拆卸废料,提倡使用天然再生能源,还为居民带来更大及可用空间,增加了的共用设施,更令居民得到更多的方便。整体而言,对提升市民的生活质素,有积极的作用。我们检讨初步所得到的意见是正面和支持的。虽然如此,豁免环保设施计入楼面面积的措施却带来另一个问题。因为增加了这些设施的楼面面积,整幢楼宇的体积和密度亦因而扩大,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影响,这亦是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和公众所关注的,所以会包括在检讨工作内。在未完成检讨前,当局暂时没有计划为其他环保设施推出豁免楼面面积的鼓励措施。

  政府鼓励业界安装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机电工程署并制备了相关守则和指引,推动业界采纳及让公众参考。

  至于绿化屋顶方面,建筑署的目标是在可行情况下,尽量在新政府建筑物屋顶上进行绿化工程,亦会鼓励发展商在私人楼宇设立屋顶绿化设施。

  就废物分类方面,环境保护署(「环保署」)鼓励屋苑因应楼宇的特点与设计选择合适的废物分类模式及回收设施,并已出版了《住宅楼宇废物源头分类指引手册》,供业界和公众参考。环保署亦会派员到访屋苑,因应个别屋苑的实际环境,建议可行的回收模式。

  此外,为推动废物源头分类,环保署正与屋宇署研究加入法定要求,在新建的住宅楼宇每层预留空间作楼层垃圾及物料回收室的可行性,该回收室可便利进行废物分类回收。

  透过各个部门的努力,我们相信可以进一步鼓励发展商主动在发展项目纳入更多的环保设施。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