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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实施五天工作周对政府食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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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的答覆:

问题:

  关於实施五天工作周对设於政府办公大楼的食堂的影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政府办公大楼内由承办商经营的食堂数目;当局在实施五天工作周前,有没有谘询这些食堂的经营者,以及评估该措施对他们的营业额可能造成什么影响;

(二) 有没有调查在实施五天工作周后,这些食堂的营业额与之前的营业额如何比较;若有,调查的结果是什么;及

(三) 会不会酌情减收受影响食堂的租金,以弥补它们的损失?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现时共有84间由承办商经营的政府食堂由所属部门管理,其中三间设於主要用作办公室用途的楼宇内。大部分食堂都是位於一些有关部门仍於周六(在一些情况下包括周日)提供服务的楼宇内(例如警署)。楼宇内的政府雇员大多还没有转为五天工作。我们估计,实施五天工作周一般不会对政府食堂的营业额有很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无须在实施五天工作周前谘询食堂承办商。

(二) 有关部门并没就实施五天工作周对食堂的营业额作调查比较。

(三) 食堂承办商如因五天工作周以致经营出现困难,可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减租。我们会根据个别申请的实际情况作出考虑,如所提理据充分,或会批准减租。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