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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两个前市政局文康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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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鉴於经济增长及外汇基金回报理想,政府会拨款加快推行两个前市政局遗留下来的康乐及文化设施(文康设施)工程计划,涉及费用约30亿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计划动用30亿元加快推行两个前市政局遗留下来的文康设施工程计划;若有,将於何时落实拨款安排,以及有关工程计划的详情和施工时间表;有否估计这些工程计划可创造多少就业机会;

(二)鉴於政府在二○○六年年初向本会汇报将会就21项文康设施工程计划展开筹划工作,利用上述款项推行的文康设施工程计划是否包括在该21项工程计划之内,还是全新的工程计划;及

(三)上述安排会否成为先例,政府日后在类似的情况下,会否拨出特殊款项,推行改善民生的工程计划或改善社会福利的措施?

答覆:

主席女士:

  现就张学明议员的提问答覆如下:

(一)及(三)政府的工务工程计划,包括文康设施工程计划,都是由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进行。有关拨出30亿元特殊拨款或动用外基金回报收益推行两个前市政局遗留下来的文康设施工程的说法并无任何根据。政府理解议员、区议会及社会大众对文康设施的殷切需求,因此计划於五年内(二○○六/○七至二○一○/一一)进行70项文康设施工程,预计总投资达110亿元。完成规划工作及所需程序后,我们会陆续向财务委员会申请由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落实。这些工程估计可创造五千多个就业机会。有关计划我们已於十月二十三日向民政事务委员会辖下跟进两个前市政局遗留下来的康乐及文化设施工程计划小组委员会作出汇报(小组委员会)。

(二)我们於今年初向小组委员会报告会就21项文康设施计划展开筹划工作(其中19项为两个前市政局遗留工程)。有关21项计划已包括在上述的70项工程内。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