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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局局长就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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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出席立法会就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今天听取了各位议员对行政长官二○○六年的《施政报告》的意见,我在此谨就民政事务局的范畴作出以下的回应:

  在今个环节发言的议员共有十位,其中三位对民政事务局的政策范畴作出意见和查询。

  何俊仁议员询问有关谘询及法定组织设立独立专员及监察委员会,监察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的情况。其实,在问责制下,各个主要官员负责制订及推行其辖下的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政策,并要就有关组织的成员委任事宜问责。此外,部分法定组织须根据相关法例条文,委任成员,我们认为无需设立独立专员或监察委员会,监察委任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的情况。目前的议会机制和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机制,相辅相成,行之有效。

  另外,何俊仁议员又提出有关谘询及法定组织成员可能面对利益冲突情况的机制。谘询及法定组织在制订及推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的成员应该提供不偏不倚和公平无私的意见,并须作出完全符合公众利益的决定。我们已设有机制,处理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可能面对的利益冲突情况。

  现时,我们设有两种不同的申报利益制度,分别是「一层申报利益制度」和「两层申报利益制度」。根据「一层申报利益制度」,委员会成员须在讨论和决定某事项的会议上申报有关利益,而「两层申报利益制度」则订明,成员除在会议上申报有关利益外,还须在获委任时申报利益,有关申报需记录在案。

  在遵行申报利益指引方面,整体情况令人满意,几乎所有谘询及法定组织均设有成员利益申报制度。我们已提醒决策局和部门,为新成立的委员会引入申报利益的制度,以及经常检讨其辖下委员会采用的申报利益制度。

  我们会积极研究何俊仁议员的建议,并在民政事务委员会跟进讨论。

  除此之外,蔡素玉议员提出监管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民政事务总署已手对规管物业管理公司的问题进行分阶段研究,以掌握更多有关资料。在首阶段研究中,民政事务总署会就三个课题进行资料搜集和分析,包括本港物业管理行业的运作和概况、海外当局规管物业管理行业的方式和情况,以及本港规管其他行业的经验,待首阶段的研究有结果后,民政事务总署会根据有关研究结果,考虑进行第二阶段的研究,以评估是否有需要设立规管制度。

  蔡素玉议员非常关心我们的文物建筑保护政策的检讨,我们现正就文物建筑保护政策进行检讨,以改善现行的历史建筑保护制度。检讨范围涵盖一篮子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复杂议题,包括文物评审准则、保护古物及古迹的赋权法例、历史建筑物的活化再利用,以及鼓励私人参与保护文物建筑的经济诱因。在进行有关检讨时,我们会考虑社区和相关团体的意见,以及参考国际在这方面的现行做法。我们现正手就一系列的改善措施进行研究,包括建议成立法定的文物信托基金来负责政府历史建筑物的活化再利用,和检讨文物评审准则,以便修改现行的有关法例。

  蔡素玉议员和陈伟业议员都非常关注香港的体育发展的政策。香港将会举办二○○八年奥运会和残疾人奥运会马术比赛。二○○八年北京奥运会是首个在中国土地上举行的奥运会,香港非常荣幸能够成为其中一个协办城蒥。而在二○○九年,香港亦将会以东道主身分举办东亚运动会。藉举办这两个运动会,我们将可提升香港在国际体坛的地位。

  为了全力推动本地的体育发展及在社会上推广运动文化,政府在未来将会投放更多资源,推动香港「体育普及化」、「体育精英化」及「体育盛事化」。

  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运动,培养健康的体魄,我们会由下年度起每年向各体育总会增加三千万元拨款。我们会加强「学校体育推广计划」,务求达到「一学生、一运动」的目标。我们亦会确保这些资源能有效地应用在运动员和社区活动上。我们会鼓励体育总会、区议会及地方团体紧密合作,吸引区内居民多做运动,及发展具地区特色的体育设施和运动。例如蔡素玉议员提到的龙舟比赛,其实龙舟比赛已非常深入民间,每年的端午节在各地区均有龙舟的赛事,这已变成有民族风格节日的盛事。国际龙舟邀请赛是一个由体育总会主办的一个项目,如大家记得的话,数年前的国际龙舟邀请赛是透过政府的协调,所以得到更多的资源,得以成功举办下去。我们会与举办龙舟国际赛事的总会积极磋商和配合他们的要求。

  除此之外,我们亦会在将军澳发展足球训练学校,及在葵涌醉酒湾设立BMX单车训练和比赛基地等。我们并计划在未来五年内拨款近九十亿元,兴建地区康体设施,推动体育普及化及持续发展。

  为全面支持精英体育运动发展,及鼓励更多有潜质的青少年投身体育事业,我们会由下年度起,每年增拨四千万元,为精英运动员制订更有系统及全面的支援计划,包括:教育机会、培训、职业发展、财政和教练支援。我们并将开展香港体育学院的重建工作,为精英运动员提供更先进的训练设施。

  在大型体育活动上,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在二○○四年设立「M」品牌制度,以确认及支援大型体育活动。委员会并於今年二月成立核心赞助小组,邀请有兴趣担任赞助商的商业机构赞助「M」品牌活动,及鼓励这些机构成为体育总会重要的商业伙伴。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亦已预留三千万元成立种子基金,以资助认可的「M」品牌活动。我相信以上这些政策和设施可促进香港体育的全面发展。

  主席女士,在未来的一年,我和民政事务局、民政事务总署,以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同事,将继续与有关界别共同努力,一起推动香港在体育发展、地方行政、文化艺术、人权保障,以及公民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多谢主席。



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