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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打击违规肉店(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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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警告所有新鲜粮食店及街市肉档经营者不可以冰鲜肉充当新鲜肉出售,否则其牌照/租约会被取消或终止。

  食环署人员今早进行突击行动,发现位於上水彩园恏商场平台层一号铺的新鲜粮食店以冰鲜猪肉充当新鲜猪肉出售,并搜获四十三公斤冰鲜猪肉。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新鲜粮食店的持牌条件列明不可把冰鲜肉充当新鲜肉出售,本署会取消该新鲜粮食店的牌照。」

  另外,该店的牌照只准许售卖冷藏肉,有关档主却售卖冰鲜猪肉,因而违反《食物业规例》。食环署将采取跟进行动。

  发言人提醒肉类零售商须遵守有关规例,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肉类零售情鶪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他说:「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20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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