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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就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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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出席立法会就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主席女士,我准备就三方面回应各位议员今日发表的言论,这涵盖政制发展的事宜、政治委任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建议和区议会几方面的事项。

  特区政府方面,我们一向致力推动香港按照《基本法》发展民主政制。去年我们提出关於二○○七年、○八年政制发展的建议方案,我们希望能提升两个选举制度,即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组成当中的民主成分。我们一方面希望透过融入几百位,当中有四百位直选的区议员纳入这两个选举制度,加强市民和社会在这两个选举制度的参与。另一方面,我们表明不会再增加传统功能组别议席。因此这个方案,在立法会表决前后,依然约有六成市民支持这个方案,是有道理的。

  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立法会表决前,在十一月行政长官已经决定成立策略发展委员会。我们希望不论获得立法会三分之二全体议员支持,抑或未能获得这个支持,都依然有一个渠道和平台,容许我们继续讨论和研究香港如何可以落实两个普选方案。所以在策发会里,邀请了立法会议员、商界人士、专业人士、学者、传媒界人士参与这个讨论。我们期望透过这套讨论,可以策动社会上不同界别和阶层,支持两套落实普选方案的模式。我们也希望透过策发会的讨论,在立法会之外,可以策动社会上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和认同,继而在下一个阶段,至我们在二○○七至二○一二年期间,有机会向立法会提出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正时,可以有一个更好的基础。

  在策发会内,我们已经有差不多一年的工作,我们开过六次大型会议和三次工作坊,我们十一月初也将会有一个工作坊,是有关立法会普选模式各种不同的方案。

  我们在策发会的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谈及普选模式的阶段。就行政长官的普选模式,我们讨论了三方面,第一方面是提名委员会当如何组成?代表什么界别?什么人数?第二方面是提名委员会应该经过什么程序和机制,提出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第三方面是提名后,这些候选人应当怎样面对香港社会和登记的选民?用什么模式进行一人一票普选?

  有关立法会普选的模式,我们也在讨论三个方面,三个可能的方向。第一个方向,是将所有立法会议席由地区直选产生。第二个方向,是维持有部分地区直选议席,也考虑改变现有功能组别议席选举的模式,将这些新的模式变成全部以普选产生。第三个方向是考虑推行「两院制」。

  我们在策发会的讨论已经逐步收窄大家意见上的分歧,我举几个例子。就提名委员会,现在整体上大家都会接受,须按《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来推动这个普选,要成立这个提名委员会。甚至李卓人议员都会提一提,他说应该由几万名的登记选民可以提出一个候选人,但是提了候选人之后都要回到一个提名委员会里核实。

  经过多轮讨论,不同党派包括泛民主派的议员,都承认我们应该正视一个问题,就是立法会内六十个议席,有三十个是功能组别议席的代表,任何普选方案需要争取到功能组别起码局部的支持,才有可能有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通过普选立法会的方案。这是宪制和政治现实,不单只要争取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现时在立法会内,有代表性的界?和团体都会要求有充分讨论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第三方面我会提一提作为分歧收窄的例子,是在立法会我们有讨论,在策发会也有意见表达,是否将两院制的模式搁在一旁。我相信在十一月,我们会就这一个议题做一个取决。其实整体而言,主席女士,我们就这个普选路线图和时间表,我们的工作方向和策略是「先图后表」,我们一直认为应尽快订出普选路线图和时间表,但普选这个议题,因为牵涉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要处理好这个问题,特别是功能界别的未来出路,我们最重要的是社会各界能有充分讨论,然后才可以有更大的机会达成共识。我们期望不同的政党、政团人士能够支持策发会的工作,务实地继续收窄分歧,让我们可以共同勾划出一个普选的模式和路线图,当有了普选的模式和路线图,有了共识后,时间表就可以水到渠成。

  接我想回应几位议员今日提过的一些言论。李永达议员和其他议员非常重除了在策发会内,我们在立法会会否讨论普选的模式和路线图?主席女士,我们一直都是双轨进行有关的讨论。我们除了在策发会内有讨论,我们在立法会的政制事务委员会过去大半年都经常讨论普选的原则和模式。我们将策发会的文件和不同团体和人士提出的各个方案,都全数向立法会的委员会交代,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也与策发会的委员作沟通。有关策发会的讨论,我们准备明年上半年做一个归纳,发表一个报告,也将这个报告在香港公开,及向北京提交。

  李永达议员非常重发表了报告后,在香港社会内怎样运作。我相信在发表报告后,一定会有机会在香港社会供各位市民和不同界别团体进一步讨论和表达他们对普选模式的意见。在二○○七年至二○一二年期间,我们如果需要提出新的方案,当然需要按照《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规定,争取各位议员的支持。所以市民和立法会是有充分机会参与和讨论。

  刘慧卿议员今日的发言比较兴奋,比较激情洋溢,刚才我在前厅问她,是否她最近成功连任,比较感觉良好。我需要回应一下,刘慧卿议员特别关心到提名委员会将来的运作。主席女士,我们虽然在策发会里,有人提及到提名委员会是否需要有些预选的机制,这些只不过代表个别委员在这阶段提出的个别意见,这阶段是百花齐放的阶段,迟一步我们要做到「百川汇流」,所以在这阶段,尽管有人提的意见未必是所有人同意的,但这并不重要,我们未到决策的阶段。所以在这一个时段,特区政府未有定案,也正正符合特首所讲二○一二年的选举模式依然是白纸一张。

  张文光议员今日再次引用圣经的章节,提及亚洲区内最近有一些普选的地区出了问题。我有一点惊讶的是张文光议员将贪污和腐败只是譬喻为一支刺、一根刺,其实黑金政治是非常严重的,可以将神奇化为腐朽。张文光议员用他卓越的辩才,再一次轻微扭曲了特区政府早前发表过的一些言论。其实早一个星期他曾问我们怎样看亚洲区内发生的问题,他本来想测试我们会否认为其他社会民主制度出了问题,香港要迟一步才实施民主。但当他发觉我们的态度是正面时,他又将龙门拉阔一些。

  主席,我要重申我们的立场。

  第一方面,在香港我们有一个非常廉洁选举的传统,我相信我们有一天落实普选的时候,我们必然有能力,也会坚决维护公平、公正、公开选举这一套制度。

  第二方面,现阶段我们需要在香港的土壤种植一棵「普选」的树,而这一棵「普选」的树要建基於香港、植根於香港。我们要有「香港制造」的普选模式。所以未来的大半年是一个完全互动的时段,在策发会内外的讨论、在立法会的讨论,都会影响我们在○七年至一二年提出什么方案,进一步推动香港的民主发展。

  主席女士,我接讲一讲关於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的事宜。我们提出除了司长、局长,要建立有副局长和局长助理的制度,我们希望今后经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不论是经间选或是经直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他可以有足够的空间建立一个政治的团队,实施在竞选期间所提出的政纲和竞选承诺,所有这些承诺都是要兑现的。

  我们也希望透过这个制度可以将参政的渠道扩阔,将政府本身可以囊括的人事网络推广,也将社会上不同意见的网络与香港特区政府本身的架构得以互通。要这样做,我们才可以集思广益,这也是为将来有朝一日可以达至普选行政长官铺路。

  有议员问──包括李永达议员问过,我们是否应该等到普选行政长官时才增设这两、三层的政治委任架构?我相信如果我们永远都在争论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就永远不能孕育,新的制度不会诞生。

  这里我说一些题外话。何俊仁议员刚才提过,目前如果行政长官当选之后,我们是要求他退党的,但这个规定并不在《基本法》之内,是本地立法,所以如果要处理、修订,毋须修订《基本法》。

  第二个重点是,我们推动政治委任制度,是希望整个政府的架构与时俱进。如果大家回想,在一九八五年,我们开始引入立法机关的选举,当时是有局部的间选,先推动二十四席的立法局议席经选举产生。到一九九五年,整个立法局就由选举──地区直选和功能界别的选举产生。但是,在过去的十多二十年,特区政府本身主要官员的架构、政治领导层一直都没有变,我们要等到二○○二年才有一个改变。特区政府的架构不与时俱进,是难以继续通盘和全面服务香港社会、香港市民。所以我们在二○○二年引入了政治委任主要官员的制度,也可以回应社会上的诉求,大家可以见到,例如在「仙股」事件和「沙士」之后,都是由我们的政治委任的局长承担政治的压力和责任,处理好社会上的意见。

  政治委任制度可以将香港特区政府的架构与外国民主制度的体制拉近。例如在加拿大和英国这一类的体制,他们都是有两层至三层政治委任的官员,代表政府在议会内发言,处理立法和政治议题。英国有大臣、部长和政务次官;加拿大则有部长和议会秘书。所以如果我们在香港多开两层的架构,是会有更多政治委任的官员,可以代表政府处理立法和政治敏感的议题。

  刘秀成议员建议,我们不如多开几个政策局、多委任几个局长。但这是不能够协助我们建立一个有多层政治委任架构的团队,不能够让政治委任的制度全面成长。我想回应刘秀成议员的是,这个政治委任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建议,是不会导致有政党「分饼仔」的情况出现。特区政府必然会继续用人唯才,所有被提名委任的司长、局长、副局长和局长助理,都需要在他将要负责的范畴有一定的专长和能力,需要有政治技巧和应付议会工作及传媒工作的能力,需要认同行政长官的施政纲领。我相信不会是特别几个政党囊括所有这些职位,大部分政党在○七年的区议会选举和○八年的立法会选举中需要用上他们大部分的人才,但是我相信第三任行政长官,需要在有政党背景的人士、公务员的同事当中、商界、专业界、学界,和可能是传播界,都囊括一些有志从政、有能力的人士,也不排除一些「中间派」的人士,例如现有行政会议有张炳良教授这一类背景的人士参政。我相信第三任行政长官也要尽量将政治光谱放得阔一些。

  主席女士,最后我想提一提关於区议会相关的事情。我们已经完成区议会角色职能和组成的检讨,也会很快实施先导计划。至於政制事务局方面,我们已经向各位议员提出二○○七年区议会选举,引入「十元一票」的财政资助计划,稍后我们会提出相关的条例草案。

  区议会工作方面,前几个月,我探访一个区议会。当日下午,参观区内设施完毕后,我有机会与十多位当区的区议员讨论一下他们关心的议题,至会面将近完结时,有一位民主派的区议员向我提:局长,特区政府会否考虑重新再提二○○八年第四届立法会选举方案,让我们有机会争取更多立法会的议席。他很诚恳,所以我也很明确回应他。我说如要推动政制发展,是要讲求时机,时机在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已经过去,当前形势是难以再提有关的方案。

  其实,这一位民主派区议员提出这个问题,是反映了当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反对派议员在这个议会否决○七/○八方案,做了两个错误的判断:一是扼杀了香港政制可以有进步的机会,令我们不能扩阔参政的空间;是扼杀了政党和政团后进、二三梯队人士可以踏上这个政治阶梯的机会。二是失去了扩阔香港民主进程有一个更广阔基础的机会。本来去年行多一步,今后我们讨论普选的模式时便更有基础。主席女士,但这也不要紧,在特区政府方面,和有份参与在立法会和策发会讨论普选模式的人士中,我看到大家依然是热切希望香港可以落实普选。

  特区政府必定会继续持积极态度去推动。我们会就普选模式争取共识,争取有路线图;我们会努力扩阔参政空间,将广纳贤能,和提拔政治人才的方案尽量推动;也会在地区层面,丰富区议会的职能,不论在特首、立法会、区议会和特区政府本身的架构贯彻执行,香港政党、政团、愿意参政的人士会有更多空间参与香港的政制发展和整个制度的成长。我们希望不同党派持同样积极态度,未来几年努力就这些方向落实,让香港政制毋须继续原地踏步。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施政报告和原动议,反对修正案。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