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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资讯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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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单仲偕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答覆:

问题:

  教育统筹局(教统局)於二○○四?七月公布名为《善用资讯新科技开?教学新世纪》的政策文件,作为二○○四/○五学年至二○○六/○七学年为期三?的第二?资讯科技教育策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过去两个学年,以教统局向学校拨出的资讯科技津贴为基数,平均每所学校分别用作购置或维修资讯科技设备硬件、聘请资讯科技统筹员、发展或建立电子学习平台或相关系统、购置数码学习材料的开支,以及其他资讯科技相关服务及损耗品的日常开支的百分比;

(二)鉴於第二轮策略快将完结,会否参考过往经验,委托研究机构就推行第二轮策略的进度及其成效进行整体研究;

(三)有否计划推出第三轮策略;若有,在拟订新策略的过程中,将如何加强汲取各界(尤其是资讯科技界)的意见;有关的详情及时间表;及

(四)为进一步协助各学校拟订其资讯科技教育及电子学习发展计划的方向和重点,会否研究制订一套指标,评核各中、小学在电子学习、应用数码教材和学校管理等方面应用资讯科技的能力的成熟程度;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公营学校可向政府申请现金津贴,以推行在第二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下的措施。在过去两个学年(即二○○四/○五及二○○五/○六学年),就成功的申请,政府向920所公营学校发放了合共1亿5451万元的一笔过特别现金津贴(即平均每所学校获发168000元),以推行第二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学校把这笔津贴用於非经常开支项目,例如购置资讯科技设备硬件。表一载列过去两个学年平均每所学校运用上述非经常津贴的开支细目。

  此外,在过去两个学年,就成功的申请,政府向1019所公营学校发放了合共5亿760万元的经常津贴(即平均每所学校获发498100元),供支付资讯科技教育方面的经常开支,例如保养和维修资讯科技设备硬件的费用,以及其他与资讯科技相关服务及消耗品的日常开支。表二载列过去两个学年平均每所学校运用上述经常津贴的开支细目。

(二)与评估第一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的做法相若,我们已委托大专院校分两个阶段评估第二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的进度和成效。在第一阶段(由二○○五年五月至二○○七年六月),我们委托香港教育学院就策略的推行进行调查,并建立资料库,以便有系统地进行检视及监察。有关资料包括教学人员对资讯科技的应用能力,以及学校的资讯科技设施是否足够。在第二阶段(由二○○六年一月至二○○七年八月),我们委托香港大学评估该策略的整体成效,重点是就选定的学习领域评估资讯科技对加强学生学习能力的影响,并对资讯科技教育在二○○六/○七学年后的未来路向作出建议。

(三)我们现正制订第三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以便在二○○七年下半年进行公众谘询。我们会邀请资讯科技教育策略发展督导委员会参与制订策略。该委员会由不同界别的代表组成,包括资讯科技界。

(四)第三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的建议重点之一,是支援学校继续应用资讯科技以促进学生学习。我们会鼓励学校自行制订其资讯科技教育发展计划,并进行以数据主导、实证为本的自我评估,以评核其计划的成效。为此,我们会就学生的学习成果、学校的领导、教师的教学法和相关专业发展、电子学习,以及资讯科技基本设施等各方面,开发工具和制订指标,供学校参考。有关细节将於第三个资讯科技教育策略中详述。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