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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燃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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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国际原油价格近期已从高峰时期的每桶70多美元下跌至50多美元,累积跌幅高达20%,但本地油公司只将零售燃油价格轻微下调。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国际原油价格在过去半年的变动情况,同期本地零售燃油价格有否跟随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步伐调整;及

(二)会否立法监管油公司调整零售燃油价格;若会,何时立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近年国际原油价格整体趋势向上,自本年四月起,油价出现显著上升,并於八月达至纪录高位。无铅汽油和车用柴油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亦在过去几个月升至纪录高位。随着原油价格自八月回落,无铅汽油和车用柴油在国际市场的价格亦在过去两个月相继下降。

  我们一直密切监察国际油价的走势和本地车用燃油零售价。我们注意到本地车用燃油零售价格升降的走势,大致跟随国际油价的升降走势而变动。然而,成品油(如车用无铅汽油及超低硫柴油等)的价格除了受原油价格影响,还会受其他因素所左右,如市场的供求情况、炼油厂的生产力、以及原料和炼油工序的成本及运费等。因此,原油与无铅汽油及超低硫柴油的价格变动不一定完全相同。

  此外,本地的燃油零售价格,除了包括燃油入口成本及税项外,亦包括油公司的折扣优惠及其他运作成本。因此,本地燃油的零售价虽然大致应跟随入口价格变动的走势及幅度而调整,但由於基数不同,它们变动的百分率并不会完全相同。

  从本年九月至今,油公司因应车用燃油入口价回落相继减低其零售价,从高位计算,无铅汽油和超低硫柴油的累积减幅分别为每公升0.55元及0.30元。我们一直提醒油公司,当油价有下调空间时,必须尽快作出回应,调低其零售价格。

(二)香港燃油的零售价,一向是个别油公司因应国际油价、商业运作原则和本身的运作成本所厘定。政府的职责,是确保其供应可靠,维持市场开放和消除进入市场的障碍,以促进竞争。

  鉴於社会对本港车用燃油市场竞争情况的关注,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竞争政策谘询委员会於去年七月委聘顾问,就香港车用燃油零售市场的竞争情况进行评估,并探讨本港的油公司是否涉及任何反竞争行为。有关顾问报告已於今年四月发表。

  我们备悉顾问就本地车用燃油零售市场的架构、营运成本及零售价格进行研究后,并无发现明确证据,证明香港燃油供应商有进行合谋行为。但顾问建议政府考虑采取预防措施,订立通用的竞争法例或具体规管业界的法例,以避免出现同业联盟的行为。我们亦关注顾问提及本地市场存在发生合谋行为的风险。就顾问的建议,我们会考虑进一步改善车用燃油市场竞争的措施。

  竞争政策检讨委员会於较早前发表有关香港竞争政策未来路向的报告中,建议引入跨行业的竞争法,以防止市场出现反竞争行为。政府已仔细研究有关建议,并将会在本年底前发表谘询文件,征询公众意见。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