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新禁烟条例通过
*******

  《2005年吸烟(公众徖生)(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十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

  政府发言人表示,新法例通过后,绝大部分的工作地方和公众地方(如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龄人士光顾的酒吧)的室内区域,都须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禁烟。

  发言人指出六类「合资格场所」,即夜总会、商业浴室、按摩院、麻将馆、会所内指定的麻将房,以及某些酒吧,最迟要在二○○九年七月一日实施禁烟,而条件是必须只限18岁或以上的人士进入该等处所,并遵行其他条件(订立以确定处所真实从事六种业务之一),以及须在过渡期间知会徖生署署长。

  在《公众徖生及文康市政条例》第107(3)条下的任何「公众游乐场地」(除公众泳滩外)方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康文署署长)划定的「吸烟区域」则可获豁免於禁烟规定之外。

  康文署署长会确保这些吸烟区域远离儿童游乐场地、体育场地及主要通道,以减少对其他使用者的影响。康文署署长会在划定吸烟区的过程中谘询有关区议会。

  发言人说,除上述地方外,禁烟的规定也涵盖其他室外区域,包括医院的室外区域(无论是公立或私立)、所有学校的室外区域,包括大学校园、公众泳滩、公众泳池(泳池范围和看台)、香港大球场及旺角大球场(草地球场区和看台)、公共交通交汇处、香港湿地公园;以及扶手电梯。如雇主提供居所供两个或以上的雇员共住,亦将实施禁烟。但禁烟规定不适用於雇主与雇员共住的居所,例如雇主在自己家居内向雇员(家庭佣工)提供的住宿。

  就公众交通交汇处而言,法例授权徖生署署长可在宪报刊登公告,把由两类或以上的公共运输工具的总站所组成,或由多於一条的《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第230章)第2条所界定的指明路帹的任何巴士总站的全部或部分为禁止吸烟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基於资源运用的优先次序,这项措施会於稍后阶段,在吸烟罪行引进定额罚款制度之后才会实行。

  新法例把管理人须展示禁烟标志的法定要求免除,禁止吸烟区的管理人可灵活处理,自行决定在何处和如何展示禁烟标志,或作出其他安排,使禁烟规定众所周知。

  发言人续说,条例也禁止在烟草的封包及零售盛器上展示可能具误导或欺骗成分的描述字眼,规定烟草产品的封包或零售盛器须以图片式样展示健康忠告。持牌报贩展示烟草广告的宽限期将由一年延长至三年,即直至二○○九年十一月一日。

  条例并赋予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委任督察的权力,以协助执行条例的有关条文。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时表示,控烟办督察会根据投诉和举报,策略性地针对「黑点」,加强巡查和执法。

  周一岳续说,控烟办公室会在修订条例制定后,举行一连串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告知市民新的法例规定,并会播放政府宣传短片和声带、为管理人举办工作坊,以及向市民大众派发小册子和其他公众教育资料。控烟办公室亦会推广其戒烟服务,并会继续与控烟(无烟食肆)工作小组合作,向饮食业宣传最新的法例规定。政府资助的法定组织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将继续举行宣传活动,向市民说明吸烟与二手烟的祸害。

  条例草案在二○○五年五月十一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其后法案委员会共举行了50多次会议,包括共有100多名各界代表/团体出席的公听会。参与公听会的人士包括医学界代表、青少年关注团体、非政府机构、饮食业、娱乐业及款待业、持牌报贩、烟草公司及个别人士。




2006年10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