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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因「假结婚」被判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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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居民因与一名内地男子串谋假结婚,今日(十月十九日)被判一百六十小时社会服务令。

  二十五岁的女被告徐颖珊,承认一项串谋欺诈香港入境事务处的控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执行社会服务令。而该名二十三岁的内地居民赵伟,已於本月五日承认同一控罪,并被判监四个月。

  案情透露,入境处调查人员於本年六月的一次反非法劳工行动中拘捕内地居民赵伟。记录显示赵与徐於二零零四年八月结婚。由於入境处调查员对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疑,於是进行深入调查。

  赵其后承认他於二零零四年八月认识一名婚姻中介人,该中介人表示可以港币三万元代价安排他与一名香港女子结婚。由於赵欲藉香港居民配偶身份先行申请双程证到港寻找非法工作,继而再申请单程通行证来港定居,遂接受有关安排。

  被告承认该名中介人承诺向她提供港币一万元,作为她与内地人假结婚的报酬。由於徐想赚取快钱,遂接受有关安排。於二零零四年八月底,徐透过该名中介人的安排下与赵结婚。他们已打算待赵成功取得单程证后,便马上离婚。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发言人强调:「本处正积极调查涉案的婚姻中介人,如有足够证据,定会作出检控。本处绝不容许任何人士以欺诈手段来香港定居。」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2006年10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