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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招聘考试明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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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星期六)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明日(十月十八日)起接受申请。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报名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考虑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以便在举行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前出现上述职位空缺时,符合资格应征。」

  综合招聘考试包括三张各为一小时的选择题试卷,分别为英文运用、中文运用及能力倾向测试。为切合不同学位及专业程度职位对语文水平的需要,由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开始,能力倾向测试的考生成绩仍分及格或不及格,而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则会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

  此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和「D」级成绩(或同等成绩)分别会获进行招聘的职系/部门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和「一级」成绩。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和「D」级成绩则分别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和「一级」成绩。持有上述成绩的申请人应据此决定是否需要报考英文运用及/或中文运用试卷。

  在语文能力要求方面,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须按各公务员职系中学位及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订明的入职要求,在综合招聘考试的英文运用及中文运用两张试卷中取得「二级」或「一级」成绩。部分上述职位的应征者亦须在能力倾向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综合招聘考试与公务员职位的招聘程序是分开进行的。有意投考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应直接向进行招聘的职系/部门提交职位申请。

  持有大学学位或专业资格,或将於二○○七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为方便正在海外就读或居住的人士应考,是次考试除於二○○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在香港举行外,亦於二○○七年二月三日在数个海外城市举行。

  有意报考是次综合招聘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十月十八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作出网上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申请书(CSB31(9/2006))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任何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及劳工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必须於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时前(香港时间)递交。

  有关是次综合招聘考试的更多详情,请浏览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6429或电邮csbcseu@csb.gov.hk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2006年10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