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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乱抛垃圾或煲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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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及电视台当值宣布员注意:

请在适当时间播出以下讯息: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吁请市民,在欢度中秋佳节时,要保持地方清洁、爱护公物、切勿煲蜡,并须将垃圾妥善放置在垃圾箱内。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包括公园、海滩、烧烤场乱抛垃圾的定额罚款是一千五百元,煲蜡则可能被判罚二千元及监禁十四天。
 



2006年10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