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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内幕交易审裁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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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已委任何家树先生和罗志成先生出任内幕交易审裁处的成员,研讯有关启祥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东方明珠创业有限公司)上市证券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可能涉及内幕交易的案件。

  有关委任是根据《证券(内幕交易)条例》(第395章)第15(2)条作出的。

  何家树先生是执业律师,现任邹伟雄律师行的顾问。罗志成先生是会计师,现任祺丰有限公司经理。两人均熟识本港金融市场的运作。

  他们将以成员身分参与以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麦明康法官为审裁处主席的研讯。

  初步聆讯将於星期一(十月九日)上午九时正在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三十八楼内幕交易审裁处进行。




2006年10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