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

  以下是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教授今日(十月三日)在策略发展委员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坊后,举行的传媒简报会的谈话内容:

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我的印象是委员在一些问题上的意见是拉近了。第一是,全部人都接受要由一个提名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再由全港市民普选产生,再也听不到有人说不承认提名委员会的事情出现。我刚才听到的声音是几乎全部委员都接受提名委员会的机制。

  第二个印象是大多数人都认为要扩阔提名委员会的代表性。这不是人数的问题,而是代表性的问题;令到更多不同的声音、不同的利益可以参与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方案不单是包括减少组别里的团体票或是增加个人票;另一个是可能增加提名委员会里的组别,令到其代表更多不同的利益。

  另一个观察是似乎大多数人都希望看到多一个候选人走出来,并不希望只有一个人出来参选特首。所以他们所想的都是沿至少有两个候选人走出来的方案来设计。当然,在提名委员会的讨论过程当中,亦出现一个争议,就是如何可以确保最后提名出来的人是中央可以接受得到,而不会出现一个普选产生之后的特首而被中央否决呢?这里有几个意见提出来:一个是直接了当,提名委员会提名出来的人,先由中央筛选后,才再交由香港人去普选产生,这是一种意见。

  第二种意见是,提名委员会在有几个人提名出来以后,进行预选,预选成功的两个或以上的候选人才给香港市民进行普选。还有一个意见是,提名委员会提名之后就进行否决的程序,即是将一些认为不适合的去否决,令到他不能参加普选的过程。但这些只是意见,就是说从提名委员会的运作过程当中,提名委员会提名出来之后进行普选,又如何进行普选呢?有一种方法就是简单多数便是,即是不论那一个候选人得到简单的多数票,即是那一个候选人得的票数最多就可以当选为特首,而不会理会他的得票是否超过一半。又有一种提议是说,这样是不行的,一定要普选之后,那个候选人一定要能够取得超过一半的票数,才可以成为特首。如果没有候选人取得超过一半的票数,就要进行第二轮的复选,即是说在初选中得票最高的两位候选人,就进行第二轮投票,看看哪位得到超过一半人的支持。大体上说,这些不同的具体方面的设计,都在刚才的工作坊上提出来。但是我要说明一点,我们的工作坊今次是第二次进行,上次已经有另外一批委员提过不同的方案。这些工作坊将来亦会继续,因此今次讨论不能当成一种可以代表全体委员的一些意见。因为我们只是提供一个机会让不同的委员可以各抒己见;同时亦邀请了一些外面的专家和人士来介绍一下他们对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看法。所以每一次的讨论实际上只是概括当天的参与的委员的意见,让大家参考一下。







2006年10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