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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 将於十月一日(星期日)在辖下所有商场及街市推行经改善后的扣分制,被扣满分的租户会被终止租约。扣分制推行初期设有两个星期宽限期。
房委会发言人说∶「经改善的扣分制会以现行的黄线计划为基础,同时纳入与生有关的不当行为,务求保持公共屋
的环境整洁
生。」
他续称∶「此行政措施具备两项功能∶用作为租户而设的警告制度,以及供前线人员在决定何时按租约条款终止租约时用作客观准则。」
经改善扣分制涵盖租户、经营者和雇员所干犯的不当行为,商户在两年内累积扣满16分,房屋署便会终止其租约。商户的累计分数若达10分或以上,房屋署会发出警告。累积分数有效期为两年,期满的分数会予以取消。
当商户被扣分数累积至16分,房屋署会向其发出迁出通知书。发言人表示∶「署方在决定是否发出迁出通知书时,会考虑一切相关情况,并会以合理方式行事。与其他被终止租约的租户一样,他们有权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以下为不当事项和相应所扣分数:
不当行为 分数
(a) 非法售卖熟食/经营食物制造工场** 7
(b) 拒绝房屋署人员或代表房屋署的人员进入处所进行检查或修理* 7
(c) 随意在公众地方弃置营业废物/废弃物/垃圾 5
(d) 在出租处所内积存废物/垃圾,产生难闻气味,造成生滋扰 5
(e) 从房委会的供水点非法取水/取水作不当用途 5
(f) 阻塞公众地方* 3
(g) 随意在档顶存放杂物* 3
(h) 令地面排水渠淤塞,且拒绝及时作出补救* 3
(i) 专用隔油池内的油污外溢* 3
** 对指定业务作出局部更改/增添小规模的额外业务,均会被记分。倘若业务在非法更改后彻底异於指定业务,房屋署会按租约条款采取执法行动。
* 对触犯这些不当行为的租户,扣分前房屋署会先发出警告。
房屋署向租户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谘询,并因应租户的要求,将有关的警告机制简化,即只发出一次书面警告,以及把扣分前房屋署会发出警告的指定不当行为增加至五项,以提高制度的效率。
发言人说∶「这项扣分制不适用於出租予整体承租商的街市,该类街市的承租商须遵守与房委会所签租约内订明的责任。」
除改善扣分制外,房屋署又会再度举办商场奖励计划,包括每季颁发「最杰出洗手间管理奖」和「最生食肆奖」,务求保持顾客对房委会商场清洁的满意程度。
完
2006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