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输署澄清的士「折扣党」及乘客议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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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联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和警方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就有关的士?折扣党?及乘客议价事宜会见立法会议员王国兴及的士团体代表。
会上,运输署官员解释,现有法例已规定任何人士不得以提供车费折扣或其他方式招揽乘客,违法者一经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官员又强调法例亦清楚指明的士乘客有责任按咪表缴付合法车资。
警方一直有就的士兜客活动采取执法行动,而政府亦会继续与的士业界保持沟通及合作,打击该等非法活动。另外,政府亦鼓励的士业界举报任何怀疑兜客的活动,以便警方就接获的举报个案进行调查。
完
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