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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在香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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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一百八十一名香港居民报名参加今(九月十六日)明(九月十七日)两日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这是国家司法考试第二年在香港设立试场,方便香港居民参加考试。

  考试由司法部组织实施,在内地各城市同时举行。

  香港的试场设於观塘地利亚修女纪念学校(月华)和柴湾伊斯兰脱维善纪念中学。

  司法部和律政司官员今早巡视试场并满意安排。

  根据二○○四年一月一日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香港居民在考试合格后可在内地有限地执业。



2006年9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