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署提供免费的公屋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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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提供免费的公屋申请服务,而按照房屋委员会的承诺,平均轮候公屋的时间约为三年。
房屋署发言人今日(九月二日)表示,由於市区现时没有足够公屋可供编配予所有轮候册申请人,申请人的登记日期如属2004年9月30日之后,并且没有参加其中一项高龄人士优先配屋计划,则只可选择非市区的的公屋单位。
房屋署发言人就一份周刊报道指有人声称可协助入住公屋并收取酬劳,作上述表示。
发言人说:「房屋委员会设有公屋轮候册,房屋署在编配单位时,将严格依照申请表在公屋轮候册的先后次序和申请人所选择的地区。」他补充,申请人不能以健康或现住居所状况欠佳为理由而获得优先配屋的安排。
他续称:「申请人如有特别困难,可考虑向社会福利署寻求「体恤安置」的协助。」
发言人强调,房屋署各个业务范畴均不会容忍任何贪污行为。他说:「任何人若意图行贿房屋署职员,亦属违法,房屋署除将个案转介廉政公署查究外,更会取消其申请。」
发言人提醒申请人需提交正确和真实的资料。根据房屋条例,任何人於申请公营房屋时蓄意虚报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罚款为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他补充:「任何人如申请时虚报资料而获配公营房屋,不论是否因此而被起诉或定罪,房屋委员会均可终止其租约。」
市民可到各公共屋办事处、各区民政事务处、房屋事务询问处及房屋署公屋申请分组免费索取公屋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亦可浏览房委会/房屋署网页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参阅公屋申请细则。
完
2006年9月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0时5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