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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事务管理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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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广播事务管理局发放:

  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在今日(八月十九日)的会议上,批准颁布一本会计手册,以协助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持牌机构遵守《广播条例》第17条有关分开报帐的条文。上述手册适用於同时持有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和按照《电讯条例》签发的电讯牌照的机构,为它们如何把旗下的电视广播及电讯业务分开报帐提供清晰指引,藉以提高机构运作的透明度及防范反竞争行为(例如互相补贴或价格歧视)。

  广管局又知悉,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处长根据《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条例)第11条的规定,行使获授权力,在二零零六年七月审理了103个个案(涉及189宗投诉),其中6个个案(涉及6宗投诉)属於轻微违规,74个个案(涉及154宗投诉)属於理据不足,余下23个个案(涉及29宗投诉)则不属条例第11条的管辖范围。欲知详情,请浏览广管局网页:www.hkba.hk




2006年8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