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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收回观音山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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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发言人表示,沙田地政处人员今日(八月十七日)上午已收回沙田观音山短期租约用地。

    发言人说:「由於清拆所有构筑物、清理及修复有关土地的工作仍在进行中,沙田地政处要求承租人於两星期内拆卸所有构筑物,及在其后的两星期内完成清理及修复工作,承租人并需缴付所涉及的费用。」

    沙田地政处於八月九日收到沙田观音山短期租约承租人的通知,自愿於八月十六日终止该租约。沙田地政处接纳有关决定。

    发言人补充说:「至於会否向承租人追收过往未经准许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租金差额,地政总署现正谘询法律意见。」

    「地政总署署长将於九月二十日出席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会议交代此宗短期租约的事件详情。」



2006年8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