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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审议特区政府《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二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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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十六日)在回应传媒查询时澄清,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徖生及福利)常任秘书长李淑仪在审议会上向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表示,法庭近期在聆讯一宗由两个酷刑声请人家庭提出的司法覆核个案时说特区政府连同非政府机构所提供的整体援助(包括临时住屋、医疗援助、膳食和教育支援)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三条中避免陷於困顿的标准.

  发言人补充说,李淑仪并未说过任何指法庭有就特区政府的难民政策作出裁决的言论。

  就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出席审议会一事,发言人说:「特区政府积极回应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在一九九九年的审议结论,成立妇女事务委员会。该会是一个高层次的中央机制,就妇女事务向政府提供意见及协助。」

  发言人续说:「妇女事务委员会主席随同特区政府代表团出席最近在纽约举行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公约》)审议会,正表明特区政府致力履行《公约》下的责任,以及我们重视妇女事务委员会倡导香港妇女权益的工作。」

  发言人解释:「在上一次於一九九九年就《公约》举行的审议会上,委员会促请特区政府成立中央机制推动香港妇女的福祉,就性别平等制订政策和长远策略。因应这审议结论,特区政府於二○○一年成立妇女事务委员会。」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於八月十日在纽约举行审议会,审议特区就《公约》所撰写的第二次报告,该报告纳入中国的报告内。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书长(徖生及福利)率领十人代表团出席审议会,向委员会解释香港特区政府就《公约》提交的第二次报告,以及详述了自一九九九年二月委员会审议特区政府的第一次报告后香港落实《公约》的进度。



2006年8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