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被判罚管理无牌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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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今日(八月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在没有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情况下,於铜锣湾管理一间旅馆,被判罚款一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一月巡查铜锣湾百德新街一处所时,发现单位内有八个设有住宿设备的房间。
该名男子承认部分房间以日租形式出租。他其后被控触犯《旅馆业条例》第5(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
他重申,该署不会姑息无牌旅馆,并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确保所有旅馆符合标准,并已获发牌照,以保障住客的安全。
发言人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完
2006年8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