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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四十五)(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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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回应吴霭仪议员及涂谨申议员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32条的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政府反对吴霭仪议员和涂谨申议员,将器材取出手令的有关申请,界定为「单方面申请」的修正案。当局的理据已在关於法官授权、行政授权等申请的讨论中提出,我不再在此重复。

  我希望各位委员反对吴议员和涂议员对草案上述条文的修正案,并通过草案原有条文。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8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