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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三十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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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昨日(八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回应吴霭仪议员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8条第(1D)款的修正案(小组法官文件纪录)的发言全文:

主席:

  政府反对吴霭仪议员提出的修正案。

  就申请时所提交予小组法官的文件或纪录需予保留这要求,已於条例草案附表2第3条清楚明确订明。因此,当局认为无需再在此再作提述。

  我在此呼吁各位委员反对吴议员增订第8(1D)条的建议。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8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