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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二十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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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动议第2(6)、26及27条的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修正第2条第(6)款,以及第26及27条,修正案的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