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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十四)(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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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八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第2条第(4)款的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当局反对涂议员删除第2(4)条的修正案。该条解释传送过程这个概念。而这正正是与什么行为会构成「截取作为」息息相关。若删除这条,将会令什么作为会构成电讯截取和邮件截取变得模糊不清。所以我们反对这项修订。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