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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健锋议员:很高兴刚才行政长官提到有关空气的问题,也很高兴行政长官非常关注香港空气的污染程度,也很高兴他非常重视香港总商会倡议的《清新空气约章》。我记得行政长官第一次来立法会那天是蓝天白云的,希望你以后每一次来,也希望你多些到来,外面都是蓝天白云。在《「十一.五」规划纲要》里面提到,中央会促进东部、中部、西部的良性互动,加强不同地区的分工协调和优势互补。一个多月前,行政长官也曾经带领一班工商界人士前往广西、云南等地考察,探索商机;到九月,特区政府也会召开「十一.五」规划经济高峰会。我想问一问行政长官,大家都知,商机是可能转瞬即逝,加上内地地大物博,可否谈谈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有什么良机以帮助我们工商界在内地寻找商机和开拓内地的市场?
行政长官:特区政府所做的当然是一个协助的工夫,一定要创造出一个新的、较好的、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特区政府这几年所做的,特别是创造CEPA的新空间,特别由较高级的公务员带领各位前往内地开门口。我自己还是财政司司长以前,做政务司司长直到现时,都会参与这种工作,希望能让香港商人不单止可以自己创天地,也能够有机会去到每一省每一市与最高领导商谈在当地有什么特别的投资机会。这些我们都在陆续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很希望能利用现时我们在「十一.五」计划里面所提出的香港有几个中心的地位、香港的强项,在这方面我们知道可以做一个高峰会,希望在今年底时能做出一个比较有系统、有完整策略的工作纲领,能够在这方面加深香港的竞争力。对於营商方面,我们会继续跟现时「9+2」、泛珠三角这个新趋势,特别把现时香港围绕珠三角周围省份里面造出新市场、新平台,不单是现时在广东省里面做的许多生意,希望有新市场方面进发的。大家都知不久前我们曾到过广西和云南,我会继续前往江西、湖南和贵州,希望在这些广东省邻近的省份里面能打出新的面貌,也希望能从商机方面做得到。我更加希望香港能吸引到在内地较具规模的企业,前来香港开设分公司、融资、在香港聘请工人、在香港创业;利用香港这平台和全世界经济与其贸易系统接轨,这更加增加香港本身的经济活动,加强香港作为金融、贸易中心的地位。所以你见到我们从旅游、贸易,特别在投资方面,我们现时制造业在内地的服务网方面,对香港作为内地走出去的平台等各方面,我们不停做工夫。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的。服务商界时,我们以前曾说过,除了我们现时在广州市、北京的经济贸易办事处之外,我们接
会在成都和上海都设立办事处,希望特别服务到在当地营商的香港商人,加强我们香港本身的竞争能力,这些是我们会继续去做的。但当然,做生意不是政府本身的强项,而是商界的强项,我们一定会做他们认为我们应该去做,而是政府范围的,可以去做的,我们会照
去做。现时政府跟
要做的,是我刚才所说的,在那些规范里的,我们正在工作中。
林健锋议员:除了上海、成都开设了办事处之后,会否在未来一年尽快多开三两个办事处以方便香港商界?
行政长官:开设办事处是很昂贵的。我们需要租地方,又要人手。通常在人手方面需要一位首长级官员带领的;对於首长级官员方面,我们需要增加编制,我们要很小心的。当然我们会逐步逐步去做,你见到我们由一个变两个,现时由两个变四个,其趋势是可见的。我们在可能负担之下自然会这样去做的。
陈伟业议员:刚才行政长官说蓝天白云感到很愉快,可能行政长官现在位高权重,连任在望,所以心情特别好。但是香港仍然有很多阴暗面,天水围和东涌是两个特别的新市镇,过去在这个议事堂我讲了很多次,说了五、六年,很多高官也听不入耳。最近集体自杀的个案令整个社会忽然好像惊醒了,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三位中年妇女感到生无可恋,自杀其实是一个最严厉的控诉,不但控诉这个社会,也是对政府作出一个严厉的控诉,对政府感到完全没有希望,也是强政励治一个极大的讽刺。不知道行政长官午夜梦,会不会对这些社会和家庭的惨剧感到内疚?或者你祷告的时候,会否求神指示你如何处理这些家庭问题?我想问问行政长官,因为不少这些问题是政府造成的,很多社区设施的落后和延误,中央图书馆延后了五年。天水围北一零九A区的医疗综合大楼延迟了四年,基於这些社区设施的缺乏,再加上交通费特别昂贵,令许多低收入的家庭面对困境和缺少支援,亦缺少正常的社区生活。行政长官有甚
措施,特别在三个妇女自杀之后,有没有任何新的措施,不要再说以前的东西,有没有新的措施令天水围和东涌这些新市镇的家庭,可以免除走向悲剧这个残酷的现象呢?
行政长官:对於社会里有任何自杀的情况出现时,我们每个人也要检讨一下,是否我们自己有甚是做得遗漏了?但是我们不要讲这问题讲得真是那
黑暗,因为讲自杀率,讲香港人自杀的次数和人口比例上面,比起一些先进国家仍然是很低,我不是说应该为这些而自满,有时候往往不是为了设施的问题,是有其他比较更复杂的问题发生。北欧地区,大家也知道自杀率更比较高,但他们的社会设施和教育程度也比我们为高。所以我们要想的方法是,可能我们自己里面有甚
可以减低它,完全可以杜绝它,我相信不是一个那
简单的,可以解决到全部的问题。现时你所说我们要做的,我知道、明白,刚才我已经讲过天水围里边的设施我们是不足够的,但我们是不是不做呢?我们是会继续做的。比如你说新的设施,十月,两个月之后,几个月之后,我们会做一个,展开一个家庭支援计划,在那里,特别是在天水围做的。另外,其他硬件的投放,我们继续会做的。我们也知道
生福利局现在做了一个跨部门的专业工作的小组,是检讨精神健康服务和要加强社区服务为本的服务支援,在这方面,我特别用这个,由这个天水围事件和其他事情启发出来,我们做这件事的。关於特别的设施,由现时直到二○○八年,天水围北亦会相继有一所新的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有一所长者地区中心投入服务;另外,有两个非政府机构正计划於明年在天水围北,用自付盈亏的模式开展两个新的综合服务中心。所以你会看见这些东西会陆陆续续落成。我同意你说天水围是一个我们自己以往遗漏了,做少了;刚巧天水围是一个发展,就是我们当时经济差劲的时期,再加上以往的政策是,我们的设施是跟
人口增长到某个水平,我们才能做设施落成。这些计划,这些措施,这些政策,我相信我们需要检讨一下。所以我们现在首要是,陈议员,我们大家要充分合作,看看怎样能够将来补救现在做的工夫。我自己深信,现时在社会福利、医疗、文化发展、康乐发展的设施里,各部门也是针对现时在天水围里,看看怎样能加强投放,尽量补救这个方法。我很希望短期内可以看见成效。
陈伟业议员:多谢行政长官,政府好像忽然觉醒,因为这个问题是严峻的,但是部门与部门之间,局与局之间的协调和资源分配方面,过去多年是不断有不少的问题出现。譬如说我们现在正争取在一零九A区尽快兴建医疗综合大楼,医管局是计划了,但会否拨款仍然未知,行政长官会否就天水围,特别是这类新市镇包括东涌在内,可能责成我们的政务司司长去统筹,确保在服务计划上和设施增长上,和涉及到,比如交通费那些问题,导致到社区变成孤立,这类的问题,是有一套完整和一套跟进的方法去改善这方面的问题呢?我相信许仕仁司长应该很有兴趣和很愿意去接受这个挑战。
行政长官:我相信不是一个司长或者是一个行政长官的工夫,我想我们各位同事,主要官员,我们早上讨论天水围的问题不下好几次,我老实说不下好几次;任何关於局与局之间,有跨局问题的时候,很快就可以解决得到,现在不是这件事。只是做这些设施,不是一眨眼,一放钱下去就可以到位,不可以这样就可以做到,因为要经过某些程序,但这些程序我尽量缩减,一些繁复的东西,尽量快一点投放下去。所有设施会根据现在的标准来办事。另外,我可以告诉你,天水围和东涌,我们会严谨处理,会优先处理,现在不会出现统筹的问题。当然个别设施是需要的,是否能够到了财务委员会是值得各位议员可以支持的计划。
梁家杰议员:行政长官,可能你也知道立法会一直在审议一条吸烟公众生修订条例草案;这条例其中有一部分认定了有一些字眼是会误导市民的,例如特醇、低焦油含量等等。政府的政策方向简直感觉深刻至将之刑事化。但在我们最后审议的阶段,政府提出了一个修订,说如果在法例生效之前,即明年一月一日,仍然希望以此为目标,已经登记了成为商标,如果烟包上使用了这些字眼,用一个叫作不溯既往,即Grandfathering的安排来处理。知识产权署的副署长在审议的时候亦向我们指出,直至大概十日之前,登记了而有这些被政府认为是误导性的字眼的商标已有七十一个,如果到明年一月一日可能有更多,因为有一些可能会把握最后几个月登记。如果这些登记了的商标仍然可使用的话,这与政府的政策取向似乎有些背道而驰,就算立了法也有如镜花水月一般,得物无所用。我们三番四次问过律政司,律政司的同事说其实双方面的理据都很充分,亦即强弱都很一致的。我想问一问行政长官,在一个强政励治的考虑之下,既然政策方向很清楚,不知道行政长官有没有听闻过我有一个建议,就是可否在条例生效的时候,给六个月的时间让这些已经登记了的商标持有人去决定是否兴讼,如果去兴讼的话,那要等终审有结果,再看是否适用於他。这样可能会更加符合,亦都贯彻政府的政策方向,我不知道行政长官是否知道有这个建议,另会否责成政策局认真考虑这个方向呢?
行政长官:立法会最近常用责成这个字。我对个别的条款和建议当然不会如梁议员这样清晰,但这个问题我笼统明白到不单止一位律师,好像好几个律师对这件事都很关注,李柱铭议员对我说过好几次有关这个问题。我想政府面对一个事实,就是《基本法》当中有些条例写得很清楚,我们要保障私人财产,而一方面正如刚才你所说,律师方面对我们说人家可以向法庭申诉,就此事向我们兴讼。对这事情我很尊重,而政策局经过多番思量之后,亦觉得这是一个可取的方法;即现时建议就是以一个Grandfathering的方法来做,这不是我们香港向来采用这些方法。我想那些香烟的品牌一朝一夕,不是永远可以用下去,我记得以前我小时候爸爸吸烟的品牌叫做Lucky Strike,现在已再没有售卖了。这些品牌过了不久,过多几年便再也没有出售了。我最近到内地,最初以为我们香港那些万宝路、云斯顿是很好卖的,但原来那些现在已落伍了,现在他们爱吸的品牌叫什么中华牌、云烟、金龙,我听也没听过。我希望梁议员也不要太过担心,这些品牌当中虽还有一些充斥市场,但不久之后,一鸡死一鸡鸣,将来新的亦有新的法条禁止不让它们卖。问题就是政府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律师说如果这样做就会被人家兴讼,很大机会被人家兴讼,而如果你胜算也并不高时,那就要作一个政治判断。我相信
福局局长周医生已经作出了一个判断,有关细节上怎样能够去执行,我相信周医生一定会考虑。你刚才所提到的建议我不十分清楚那内容,但我相信周医生听到的时候,一定会跟进去考虑这问题。而最重要的是我们一方面要保障市民的利益,一方面要尊重法律的条款,特别是宪法上的条款,这方面我们都很重视。另外我亦不想以身试法,就是说不要管那么多了,等到在法庭我们被控告再算吧,我觉得这个不是一个最负责的做法。我很明白你的意见,我亦尊重你的意见。
梁家杰议员:行政长官,我相信那些云烟、中华会在一月一日之前登记为特醇中华、特醇云烟。但我很高兴行政长官说周局长会听听我们的想法,但如果你真的不那样做的话,很可能将来在一月一日之后,会有很多这些烟充斥市场。我并不是叫行政长官不要尊重《基本法》,《基本法》绝对要尊重,我所提出的建议就是让法庭去判决,因为两面的理据都那么清楚。
行政长官:我很尊重你所说的意见,但我们作为一个政府是否往往要逃避责任,将事情推往法庭呢?这方面要酌量。对於这事情我明白议员你所说的,我亦知道有好几位议员都很重视这件事,而周局长亦很重视和正视这事情,更和律政司内部讨论了好几次。我想我们最后的方案能够不单法律上正确,最重要亦可得到市民的普遍支持。
何钟泰议员:近年来政府有很多外判的服务,有些是专业,有些是非专业。但有些情况,可能会影响我们公众的安全或生,因此我们要小心一些。去年年中政府开始推出一个私人审批建筑申请的外判的建议,这包括是结构及岩土的设计或图则。但是可能因为地产商以改善营商环境为理由而缩短审批的时间及程序。但其实建筑物条例清楚规定了审批的时间,如果行政长官要考虑那独立性的问题或将来会否影响到商界方面的千丝万缕,或地产公司自己可能在集团内成立自己的公司来做审批的工作,这又会否影响我们将来的公众安全、结构及斜坡等问题呢?
行政长官:我不知道我们政府是否有新的政策或你所讲的是否指某部分人士提出的意见。可否加以解释呢?
何钟泰议员:因为是去年政府提出考虑外判这些服务,现在这些服务是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所有私人工程申请的图则及设计。
行政长官:我们是有这样的计划。原因是我们觉得外面有些「Authorised Persons」,他们自己在这方面有专业的知识,不亚於政府内所做的。而现时有很多违章建筑的事情,可否利用现在私人资源来做这些事情,我觉得是对的。当然,执行方面会否出乱子,法律程序是否合,或有没有遗漏,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具体的情况我相信你比我还要清楚。最重要是你的立场及有关人士的立场能够尽量表达,我很相信任何新政策的改变或变动,都是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才去行事的。
何钟泰议员:我在这里简单跟进一下。因为事实上这不单是业界人士的关注,我问过很多非业界人士都关注,公众人士亦关注。因为我们过去在殖民地很长的历史中,已经有很好的监管私人项目的安全,整个审批程序已做到也令外国羡慕的;但有些外国,例如新加坡及日本,尝试将服务外判给私人公司来代表政府审批这些私人工程项目的申请,结果却出了乱子的。因此希望行政长官能深入考虑,不要将几十年来很好的制度改变。
行政长官:好的制度一定要保留的。但好的制度亦一定要更新。特别如果我听到现时若有些审批程序是很长,我们积压了很多案件及个案时,我们怎样处理这些个案呢?处理方法之一就是增加人手及编制,这会造成市民的负担。另一种方法是可否酌量看看哪些私人的、合资格人士来做这些工夫呢?当然外国经验是相当重要的,我相信任何一个新的政策转变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政府的承担,执法本身的能力,更加要处理的是所需要的费用是多少,特别是积压个案是否多呢?对市民的利益最好是在哪里呢?我相信这一定要考虑到的。刚才你所提到的,是新加坡有一些不太成功的例子,我们也一定要看看,同时亦要考虑新加坡成功的例子。
(待续)
完
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2时0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