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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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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宣布委任区域法院法官朱佩莹女士为主管区域法院内家事法庭的法官,有关任命由二○○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作为主管家事法庭的法官,区域法院法官朱佩莹女士会负责家事法庭的行政,确保法庭有效率地运作和司法资源有效率地运用,并会与法律界人士及法庭使用者联系,以及就与家事法庭的发展有关的事宜提出意见。她会向首席区域法院法官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

  区域法院法官朱佩莹女士的简历如下:

  区域法院法官朱佩莹女士於一九五二年在香港出生。她於一九七四年及一九七五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她於一九七七年在香港获律师资格,於一九八六年在美国纽约获大律师资格,并於一九九○年在英格兰及威尔斯获律师资格。她於一九七七年起私人执业,并於二○○三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2006年6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