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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区议会新委任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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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将於明日(六月二十三日)登宪报,宣布行政长官已行使《区议会条例》(第547章)第16(2)条所赋予的权力,委任陈权军为西贡区议会的委任议员。

  根据《区议会条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当有委任议员去世,其席位即告悬空,行政长官可委任另一人代替该议员担任委任议员席位。

  由於陈桂生於二OO六年四月四日去世,他在西贡区议会的委任议员席位已经悬空。

  行政长官现委任陈权军为西贡区议会的委任议员,任期由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至二OO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6年6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