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政府致力维持私人住宅市场运作的监管机制
*******************

  政府致力维持一套较具弹性,既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又不会窒碍私人住宅市场运作的监管机制。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房屋)陈镇源今日(六月廿二日)在新闻简报会上作上述表示。

  陈镇源说∶「目前三管齐下的措施,透过业界的指引、消费者委员会的消费者教育和地产代理监管局对地产代理的严厉执法,对改善卖楼花的安排和透明度,已发挥实际作用。」

  他表示,消费者本身亦有责任作出谨慎的置业决定。消费者委员会联同地产代理监管局刚印制了一份夹附在售楼书内的「买家须知」清单,列出一手楼买家应特别留意的事项,并提醒买家在作出置业的决定前,应先作出周详考虑。

  陈镇源说∶「如发展商违反地政总署预售楼花同意方案的条款,地政总署可视乎违反的程度,采取相应的行动,例如向发展商发出警告,要求发展商更正有关的资料,暂时取消甚至收回预售同意,禁止该物业继续进行预售,并要求发展商容许有关物业的买家取消合约及向他们退回已缴付的金额连利息,确保买家的利益。」

  他说∶「自地产建设商会去年六月向发展商发出更详尽指引(包括要求发展商将地契和大厦公契副本放於售楼处,供准买家查阅)至今,售楼安排得到明显的改善。过去一年,本局共收到七宗有关一手住宅买卖的投诉。我们已就其中六宗投诉作出跟进,投诉人未有作进一步的查询。另外一宗投诉的投诉人最近才提供了具体的资料,我们正按该等资料作出跟进。」

  就社会各界近日关注发展商发放销售数字的手法,陈镇源说地产建设商会已承诺提醒其会员确保公布准确的销售数字;以及统一「卖出单位」的定义,以签订临时买卖合约为准,以提供更清晰的销售数字。

  他说∶「我们会继续联同消费者委员会、地产代理监管局及地产建设商会进行定期会面,密切留意自我规管制度的运作,寻求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以确保自我规管制度切合消费者和房地产界的需要。」



2006年6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