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局局长就《2006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1)令》动议决议案的致辞全文
******************************
******************************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06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1)令》动议决议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通过《2006年区议会条例(修订附表1)令》。制定这项附属法例,是为了在二○○七年区议会选举前,把现时横跨深水区与葵青区的私人屋苑盈晖台完全拨归深水区,以便该屋苑的居民可以纳入同一个选区。
盈晖台现时横跨深水与葵青两区,屋苑的居民在二○○三年区议会选举和二○○四年立法会选举中分属两个地方选区。我们认为有需要在二○○七年区议会选举前尽快纠正这个不协调的情况。
在本年二月和三月期间,我们曾谘询深水区议会、葵青区议会以及盈晖台居民。谘询结果显示,盈晖台居民大多认为盈晖台应纳入深水区。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於二○○六年五月九日的会议上,作出上述命令。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已於二○○六年六月十六日的会议上研究这项命令,认为无须交由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审议。
这项命令如获立法会通过,选举管理委员会便会按照深水和葵青两个行政区的最新分界,为二○○七年区议会选举进行选区划界工作。
我恳请各位议员通过上述命令,让改善选区分界的建议得以落实。
谢谢主席女士。
完
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