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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将由七月起实施五天工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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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大部分的办事处将由七月一日起改行五天工作周,但一些必需的柜台服务则会在星期六继续提供服务。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六月十八日)表示,必需的柜台服务包括各就业中心、职业健康诊所及接见办理病假审查手续人士的职业医学组办事处。这些办事处会继续於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开放,为市民提供服务。

  发言人说:「在决定那些服务改行五天工作周时,我们已考虑了多项因素才定出实施计划,。包括服务的性质、对市民和服务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其他可供选择的服务模式。」

  所有后勤办事处、为内部提供专业及行政服务的办事处,以及即使在星期六停止办公亦不会对市民造成显著重大影响的办事处,将由七月一日起改行五天工作周。

  发言人补充说,为了维持整体服务水平和效率,劳工处会将这些办事处在每个工作天的办公时间延长四十五分钟,即由新的办公时间将会是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十五分。

  在办公时间以外发生大型的劳资纠纷或工业意外时,本处人员会继续提供必需的调解服务或即时进行意外调查。

  发言人说:「除延长每天的服务时间外,我们还会在七月实施五天工作周时,在这些办事处的正门或门廊设置收件箱。」

  他说:「收件箱可为星期六前来的市民留下讯息及/或联络电话号码之用。我们将尽可能快於下一个工作天内跟进处理。」

  「本处的电子服务,二十四小时查询热线(2717 1771)及1823政府热线会继续为市民提供二十四小时的谘询服务。」

  市民亦可浏览本处网页:www.labour.gov.hk/5day.htm,查看劳工处各办事处的服务时间资料。



2006年6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