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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菲藉旅客因违反逗留条件及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罪成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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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菲律宾藉旅客因违反逗留条件及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九个月。

  二十六岁的菲律宾藉男被告Tambol Polked Dagdagen Dupagan,身为旅客又同时聘用五名同为旅客的菲藉同乡在其回收工场内工作。他承认一项违反逗留条件及五项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的控罪。每项控罪各被判入狱九个月,所有判刑同期执行。

  另外五名被告,分别为二十四岁的男被告Kenny Kurth Pandosen,三十一岁的Robert Leight Lardizabal,其余三名女被告,二十三岁的Agnes Utang Malidom,二十八岁的 Narcisa Ngawit Monis 及四十一岁的Elena Lawagan Madkil均承认违反逗留条件的控罪,各被判即时入狱两个月。

  今年五月,入境处调查人员突击搜查葵涌一工业大厦,发现六名被告在上址整理回收的二手鞋履,他们均为访港旅客。

  首被告Dupagan承认他以旅客身份租用该工业大厦内一单位经营生意,回收衣物鞋履运返菲律宾图利,为节省薪酬开支,从菲律宾以月薪10,000至20,000披索聘请其余五名被告为他工作。

  入境处警告:任何人士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均属违法,最高刑罚为罚款三十五万元及入狱三年。

  所有旅客无论受薪与否,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或开办任何业务,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入狱两年。



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