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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06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动议决议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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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2006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动议决议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通过《2006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

  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实施以来,政府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一直致力加强及完善该制度,确保制度符合现行的市场作业方式,以及维护强积金计划成员的权益。

  过去数年,我们已就积金局对强积金法例所提出的多项修订,向立法会提交两条修订条例草案,并获立法会通过。另一方面,积金局也成立了由雇员及雇主团体、服务提供者、专业团体等组成的强积金计划运作检讨委员会(检讨委员会),负责检讨强积金的运作,以进一步完善有关法例。检讨委员会已完成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规例》所载投资规例的一连串检讨。

  就积金局按检讨委员会检讨结果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在考虑过实际运作经验及金融市场的最新情况后,现向立法会提交有关强积金基金投资规定的多项技术性修订建议。这些建议旨在进一步保障计划成员的利益、改善现行有关投资规定的规例的运作、增加强积金投资的灵活性,以及减除对强积金投资的不必要限制。相信市场及计划成员对建议会表示欢迎。

  主席女士,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为确保我们的投资规例能配合现时的市场情况和维护强积金计划成员的最佳利益,我们必须不时检讨有关规例和完善有关安排。希望各位议员支持上述修订规例。

  多谢主席女士。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