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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提防由药材掺杂而引致的乌头碱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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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六月十四日)向全港中医师及中药商发信,就四宗可能由药材掺杂而引致的乌头碱不良反应个案,提醒业界提高警觉。

  卫生署发言人提醒中医师及中药商在采购、分销、贮存及配发过程中,小心提防药材掺杂。

  他说:「他们亦应注意遵守在中药材零售商和批发商执业指引中列明的有关规定和程序。」

  发言人表示乌头碱中毒征状主要包括口部以及四肢麻痹、恶心和呕吐、四肢无力、呼吸困难及心律紊乱。

  他补充说:「蒥民如服药后有不良反应,应尽快求医。」

  由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今,卫生署共收到四宗乌头碱不良反应个案的呈报,当中涉及共四名病人在服食处方中药后,出现乌头碱中毒。署方调查后发现该些处方并不包括含乌头碱成份的药材。

  他说:「所有病人均在接受治疗后康复出院。卫生署检验了剩余的未煎药材以及从有关药材零售商取得之样本,当中未有发现掺有含乌头碱成份药材,因此未能确定药材掺杂的原因及源头。」

  乌头碱为一种植物成分,含乌头碱成份的药材主要包括川乌、草乌、附子、白附子(关白附)的生品及炮制品,以及雪上一枝蒿。

  他表示应按照处方使用含乌头碱成份的药材,内服须作足够的煎煮,以预防不良反应。

  卫生署发予中医师及中药商的信件内容,已上载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www.cmchk.org.hk/)。

  卫生署设立了中药不良反应事故通报机制,并鼓励医生及中医师呈报所有怀疑个案。呈报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http://www.chp.gov.hk/files/pdf/hpf-form3-tc-2004052100.pdf)。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