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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屯门公园内的民间曲艺表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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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梁淑怡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答覆:

问题:

  据报,不时有民间曲艺表演者在屯门公园内进行表演,吸引不少途人围观,但表演者使用扬声器所发出的声浪,令部分附近居民感到滋扰。自去年年中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下称「康文署」)接获多宗关於表演者的扬声器发出噪音的投诉,而该署人员在场处理投诉时,曾多次与表演者及围观的市民发生争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去年年中至今,康文署共接获多少宗关於曲艺表演者在屯门公园使用扬声器发出噪音的投诉,以及该署在接获投诉后的一般处理手法;

(二) 康文署有没有因应这些投诉前往屯门公园进行实地调查及评估,并研究在屯门公园范围以外另觅场地供曲艺表演者长期使用;及

(三) 曲艺表演者与爱好者聚集在屯门公园,是不是由於当局没有在屯门其他地方提供足够、合适及方便他们使用的曲艺表演场地?

答覆:

主席女士:

  本人的答覆如下 :

  政府在处理屯门公园内因曲艺表演者使用扬声器而导致附近居民投诉噪音的事件中,首先是采用教育和劝谕的方式,但在有需要时,亦会采取执法行动,以起警戒作用。这里我想指出,政府欢迎市民大众在公园进行休闲活动,包括弹奏音乐和唱歌。与此同时,亦希望使用人士互相尊重,避免公园的活动对其他使用者或人士(包括公园附近的居民)造成滋扰。

  自二○○三年八月起,有个别爱好曲艺人士在屯门公园的露天剧场,用简单的中国乐器,於每日下午进行曲艺活动,当时围观的市民并不多,活动亦无发出过大声浪。但到二○○四年中,曲艺表演的人数及采用乐器数量逐渐增多,并开始有曲艺团体使用公园露天剧场以外的地方进行活动。围观人数由十数人增加到过百人。

  由於公园内的露天剧场是公园内唯一为表演而设的场地,康文署於二○○四年十二月开始规定所有在公园露天剧场举行活动的曲艺团体,须申请使用露天剧场及遵守声量管制条款。康文署职员会量度曲艺团体发出噪音的声量是否超出70分贝声量上限。如超出该上限,康文署会向有关团体发出警告信。若再犯的话,康文署会终止所有已批准该团体使用露天剧场的预订时段。

  这些规管措施初时虽然略有成效,但在二○○五年八、九月间开始,曲艺表演人士的数目大量增加,并在公园露天剧场以外地方,以扬声器加强音量,以吸引公园其他人士围观。这些音量导致屯门公园附近屋苑居民投诉噪音滋扰,投诉的数目更由二○○四年全年的89宗,增加至二○○五年的205宗。

  鉴於在公园内表演和欣赏曲艺人士,多为年老长者,康文署认为应首先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期望能收自律之效。所以在征询屯门区议会康乐及文化委员会并获得委员会支持后,决定在二○○五年十一月开始,除了在指定用作表演的露天剧场外,公园其他地区一律禁止使用扬声器,这项试验计划为期三个月。署方在公园内广泛宣传有关措施,署方职员又联同屯门区区议员到公园派发单张,呼吁各曲艺团体自律,并劝谕曲艺团体使用其他场地如天后广场、屯门游泳池壁球场及社区会堂等。与此同时,康文署及有关执法部门亦为有需要采取的执法行动作出安排。

  可惜,试行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由二○○五年十一月至二○○六年二月的四个月内,署方共收到418宗投诉。由於噪音问题严重,而教育和劝谕工作未能奏效,康文署经征询并获得屯门区议会康乐及文化委员会的支持后,联同环保署及警方,根据《噪音管制条例》在本年二月采取执法行动。及后,公园管理人员继续积极留意公园内曲艺表演情况,并向意图使用扬声器人士主动劝谕,以避免再制造噪音。经采取执法行动及公园管理人员的积极劝谕下,大部分曲艺团体已经自律,而投诉数目亦已显著减少。最近五月份的投诉只有17宗。

  与此同时,康文署并在过去几个月,积极联同屯门区议会康乐及文化委员会辖下的「屯门公园问题工作小组」,研究其它疏导方法,并邀请曲艺团体及居民代表出席工作小组会议,提出意见。经各方的商议及研究后,决定推行以下四项安排:

(I)「屯门区文娱曲艺活动推广计划」,以提供免费的曲艺场地,给有兴趣的团体借用,以疏导曲艺团体及支持他们表演的观众的需求。这些场地包括屯门游泳池壁球室、天后广场、山景社区会堂及屯门市中心社区会堂。至於在屯门公园内,除露天剧场外,并会设立两个自娱区供团体表演,但为免造成噪音,表演者不能使用扬声器。「屯门区文娱曲艺活动推广计划」属试验性质,为期三个月,由六日十六日至九月十七日,视乎使用情况作出检讨。推广计划的初步反应良好,康文署共收到十五个曲艺团体申请在六月及七月份使用上述场地,并已於六月十日透过公开抽签分配场地;

(II)透过联络社会福利署及屯门民政事务处,安排区内长者地区中心人员到屯门公园举行服务推广活动,向他们推介区内的社区活动,亦鼓励有兴趣的曲艺团体透过配对,往区内社会服务单位作义务表演,发挥他们的才艺;

(III)康文署亦已在屯门公园内安排一些免费的娱乐节目,以满足公园使用人士的需要;

(IV)为屯门公园露天剧场安装隔音屏障或加设噪音减灭设施,以减低在剧场表演的声浪,纾缓对公园附近锦华花园及时代广场的噪音滋扰。

  屯门区内有不少适合及方便使用的表演场地。其中包括七个社区会堂或社区中心、屯门大会堂内的舞蹈室、音乐室、文娱厅、独立的壁球室及各体育馆内的活动室等,都欢迎市民租用作曲艺表演活动。在过去一年,地区团体包括曲艺团体曾申请租用屯门大会堂、社区会堂及社区中心的设施超过5000场次。这些表演场地现时平均使用率尚有空间可吸纳更多团体的租用需求。

  我们理解有个别团体及人士对街头即兴的歌唱活动较为喜好。我们相信透过「屯门区文娱曲艺活动推广计划」,可向这些人士介绍区内的其他远离民居的表演场地,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并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扰。

  最后,我希望在这里再次重申,只要没有对其他人士造成滋扰,在公园唱歌跳舞自娱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大家必须互相尊重,我们尊重市民有唱歌、跳舞、自娱的权利,但我亦希望他们能尊重其他市民希望得到安宁环境的权利,大家要互相尊重才能产生和谐的社会。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