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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房屋委员会租金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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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梁家杰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口头回覆:

问题:

  房屋委员会在本年三月进一步放宽申请租金援助(下称「租援」)的资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多少宗租援申请在审批中;有多少公屋租户正接受租援,请按他们所获租金减幅列出分项数字;

(二)估计现时全港有多少公屋租户合资格申请租援,以及当中正接受租援的百分比;及

(三)自实施租援计划以来,共有多少个接受租援的租户被要求迁往租金较低的旧大厦类别的单位。


答覆:

主席:

  经济有困难的公屋住户可透过两个途径获得租金的纾缓。首先,政府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称「综援」)为没有收入或需要长期支援的家庭而设,当中的租金津贴在大部分个案均足以悉数支付公屋租金。

  至於处於短暂经济困境而难以负担正常租金的公屋住户,则可申请房屋委员会的「租金援助计划」。这个计划为公屋住户提供综援以外的额外安全网。如果住户的租金占入息百分之二十以上,或他们的入息为轮候册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下,住户便可申请租金宽减,减幅一半或四分之一,视乎实际家庭收入而定,而长者家庭则一律获宽减一半租金。

  截至二零零六年五月为止,估计约有十三万公屋住户领取综援,另有一万三千多个住户正在领取租金援助,合共占公屋住户总数百分之二十二左右。

  我就问题三个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共有一万三千零七十八个公屋租户正接受租金援助,当中一万二千七百一十七户获宽减一半租金,其余三百六十一户则获减四分之一租金。此外,房屋署现正处理五百七十九个租金援助的申请。

(二)房屋署并没有公屋住户的入息记录,因此不能准确计算符合资格申请租金援助的住户数目。房屋委员会去年在考虑放宽「租金援助计划」时,为评估建议会带来的财务负担,参照了政府统计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中有关公屋居民的数据,粗略估计放宽申请资格后,会约有十四万八千个住户符合新资格准则。

(三)「租金援助计划」的目的是协助有短暂经济困难的租户解决燃眉之急。连续受助三年的非长者住户如果仍需要接受援助,房屋署会与他们商量,看看可否安排他们调迁往更能切合其负担能力的单位,或建议他们申领综援,以得到较长期的资助。

  自「租金援助计划」在一九九二年起推行以来,有五个家庭在受助三年后迁往租金较低的同区单位,当中四个调迁到同恏而编配面积切合他们家庭成员人数的单位,目前,其中两个租户仍继续接受租金援助。至於其余一个个案,则调往同区另一个屋恏的合适单位,在调迁后已可缴交正常租金。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